家具的形式美學法則:統一與變化
變化與統一又稱多樣統一,是形式美的基本規律。任何物體形態總是有點、線、面、三維虛實空間、顏色和質感等元素有機的組合而成為一個整體。變化是尋找各部分之間的差異、區別、統一是尋求他們之間的內在聯系、共同點或共有特征。沒有變化,則單調乏味和缺少生命力;沒有統一,則會顯得雜亂無章、缺乏和諧與秩序。
1、變化:指圖案的各個組成部分有差異
2、統一:指圖案的各個組成部分有內在的聯系
變化與統一是形式美的總法則
變化是一種智慧、想象的表現,是強調種種因素中的差異性方面,通常采用對比的手段,造成視覺上的跳躍,同時也能強調個性。
統一是一種手段,目的是達成和諧。最能使版面達到統一的方法是保持版面的構成要素要少一些,而組合的形式卻要豐富些。統一的手法可借助均衡、調和、秩序等形式法則。
變化與統一是形式美的總法則,是對立統一規律在版面構成上的應用。兩者完美結合,是版面構成最根本的要求,也是藝術表現力的因素之一。
變化與統一是適合于任何藝術表現形式的一個普遍規律,也是最為重要的構圖法則。多樣或繁多體現不同事物個性的千差萬別,統一或一致則是多種事物共性的結合和整體的和諧。單有多樣或繁多容易造成雜亂無章、渙散無序之感,而僅僅是統一或一致,又會覺得單調、貧乏、呆板。多樣與統一的結合,才能給人以美感。從變化和多樣中求統一,在統一中又包涵多樣性,力求統一與變化的完美結合,力求表現形式豐富多樣而又和諧統一,這便是家具造型設計必須采用的表現手法。
家具由一系列的零部件構成,各種零部件通過一定的結構形式與連接方法,構成完整的家具式樣。家具各部分的區別和多樣性就是家具造型的變化,而家具各部分的聯系和整體性就是家具造型的統一。在同一套造型中,變化可由以下幾方面引入,即:改變尺寸、改變質地、改變方位、改變細部特征或改變顏色,這樣造型才有主調,才能形成自己的特色。
- 上一篇:芬蘭家具設計師:卡瑞?阿西凱寧
- 下一篇:設計大師艾斯科?帕揚米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