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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家具及標準

導讀:
綠色家具產品是指以環境和環境資源保護為核心概念而設計的產品、可以拆卸并分解的產品,其零部件通過翻新處理,可以重新使用。綠色家具設計即是思考在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內,著重考慮產品的環境屬性,并將其作為設計目標,在滿足環境目標要求的同時,保護產品應有的功能、使用壽命、質量等。

目前我國還沒有對“綠色家具”作出明確的概念界定和衡量標準,但基本上,綠色家具產品是指以環境和環境資源保護為核心概念而設計的產品、可以拆卸并分解的產品,其零部件通過翻新處理,可以重新使用。綠色家具設計即是思考在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內(設計、制造、運輸、銷售、使用或消費、廢棄處理),著重考慮產品的環境屬性(可拆卸性、可回收性、可保護性、可重復利用性等),并將其作為設計目標,在滿足環境目標要求的同時,保護產品應有的功能、使用壽命、質量等。

所謂綠色家具應是“綠色設計(green design)、綠色材料(green material)、綠色生產(greenmanufacturing)、綠色包裝(green packing)、綠色營銷(green marketing)”,即“五綠”技術(G–DMMPM)的綜合體現。在家具設計上,符合人體工程學原理,具有科學性,減少多余功能,在正常和非正常使用情況下,不會對人體產生不利影響和傷害;在家具材料選用上,符合有關環保標準要求,遵循材料利用綠色化的3R或4R(減量利用reduce、重復利用reuse、循環利用recycle、再生資源利用re–grow)原則,實現家具用材的多樣化、天然化、實木化、綠色化、環保化;在家具生產中,對生產環境不造成污染(清潔生產)、節能省料,并盡可能延長產品使用周期,讓家具更耐用,從而減少再加工中的能源消耗;在家具包裝上,其材料是潔凈、安全、無毒、易分解、少公害、可回收;在家具使用中,沒有危害人類健康的有害物質或氣體出現,即使不再使用,易于回收和再利用。

北歐標準:

北歐的第一個綠色家具標準《木制家具和家具設置生態標志》,頒布于1994年,并一直沿用至今仍然有效。這個標準,不僅對家具原材料中可能出現的對環境有害的化學成分加以限制,同時對保護森林生態資源也提出了初步要求。

木 材

木材本身對環境沒有任何負面影響,但制材時可能采用滅菌處理,滅菌劑用后能放出有害氣體。用干燥法也能避免細菌侵蝕。標準規定,標志產品不許使用經滅菌劑處理過的木制材料。

人造板

現在用薄木或塑料、金屬等片材貼面或不貼面的人造板在家具材料中占有的比重日益增加。北歐建筑纖維板和人造板的環境標志標準,也被北歐生態標志計劃所接受,該標準對甲醛釋放量做了規定。

塑 料

塑料在家具中常以構件的形式出現,如抽屜、拉手、鉸鏈等。使用最多的是尼龍和ABS塑料,PVC也用。塑料對環境的影響主要是由它的添加劑決定的。其添加劑包括一系列的穩定劑、軟化劑、顏料和防火劑。標準禁止使用以下三類化學品為基礎的添加劑:鎘、鉻、鉛或汞等重金屬或它們的化合物;氯化/鹵化烷烴,或溴化二苯醚等有機物;具有甲基、乙基、丙基、辛基等烷基族的酞。重金屬和上述鹵化有機物被歸類為有害,或推斷為有害,它們可溶解于脂肪,被帶入食物鏈,并存儲于脂肪組織中。

金 屬

鋼和鋁常用來生產鉸鏈、滑道和其他構件。其表面處理有電鍍或涂飾兩種方法。電鍍可導致鎘、鉻、鎳或鋅的化合物,它們以排放入水的形式造成較大的環境危害。脫脂等工藝可能使用有毒的氯化有機溶劑。當前,金屬涂飾的無溶劑工藝或水性涂料使用日益增多,它們對環境少有危害。標準規定金屬加工和表面處理不許使用鹵化有機溶劑;除了如螺釘、鉸鏈、飾件等小部件外,金屬不應使用鎘、鉻、鎳和它們的化合物進行電鍍;金屬涂料不應含有以鉛、鉻、鎘、汞和它們的化合物為基礎的顏料和添加劑;涂料中的有機溶劑量不能超過5%。

玻 璃

玻璃本身對環境沒有危害,但鉛裝玻璃在標準中是禁止使用的。鉛裝玻璃是指玻璃嵌入鉛制金屬框架而成的構件。它的生產與生產廢料對環境都有害。鉛能積聚于植物、積聚于生物鏈中。膠粘劑與涂料標準規定,在膠粘劑和涂料中,凡含有被北歐任何國家標準、法規歸類為對環境有害的化學成分,每種的量都不應超過1%,而且它們的總量也不應超過2%。并規定化學品不應含有錫的有機化合物、鹵化有機物或芳香族溶劑,也不應含有上述塑料材料中所列的酞、重金屬及其化合物。

包裝材料

標準規定不許使用含氯的塑料作包裝材料。

對保護森林資源的要求

本標準提出兩點原則要求,即:一、在原材料中,要求標明生產中所用木材的樹種、原產地和采伐森林的類型;二、在生產中,要求對來自鋸刨、成型、砂光、刮光等工序的木質廢料與切屑進行再利用,作為新的原材料,或與其他物質構成組合材,或做能源,目的是減少對森林資源的榨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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