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家具中的“束腰”
大部分的中式家具,都可以分為無束腰和有束腰兩種形式,但這兩種形式的家具,各部件的造型差異也都有著一定的造法規律,也鮮明地反映著各自的特點。
束腰,起源于歐洲宮廷,經過演變,逐漸應用在建筑、家具上面。束腰有多種含義,現大多是指女人為保持腰部纖細而用束腰帶束緊腰部的一種行為。家具上的束腰是指在家具面沿下作一道向內收縮、長度小于面沿和牙條的腰線,猶如女子束緊的腰部,看起來優雅纖細,美觀。
束腰與無束腰兩種形式造法上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差異,首先需要搞清兩者不同的淵源。
無束腰家具
無束腰是指家具的腿足與牙板直接與面板相接,面板以下所有的整體部件空間是縮進面沿的。究其根源,家具的“身架” 是從建筑的框架借鑒而來,應該說,這與中國人傳統的審美觀念和思維方式有關。建筑的出現是人類進入定居時代的標志,而一旦筑房造屋定居下來,房里就要有日常生活用到的家具。因為家具比建筑出現得晚,也因為在審美層面需要形制上的統一,它對建筑進行了深度借鑒和模仿,如大木梁架結構、榫卯結構,以及建筑裝飾等。
無束腰家具的結構就吸取了建筑上大木梁架的造法,家具的腿部也同樣吸取建筑的支撐立柱造法使用圓材,且同建筑的立柱一樣,多直接落于地面。為起到穩固建筑物的作用,圓柱多形成下疏上斂的側腳形式,無束腰家具也承襲此特點,而且沒有馬蹄結構和足底的托泥。 概括說來,凡是無束腰的家具多為:圓材直足、有側腳、無馬蹄、無托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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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束腰家具
與之相比,有束腰家具的根源要追述到唐代的壺門臺座或壺門床等,開始由每面幾個壺門簡化到每面一個壺門,再由一個壺門簡化到四角只剩四根腿足。腿足位在四角,外形本來就是方的。壺門床、案上下同大,故四足直立,不像屋柱那樣有側腳。壺門從臺座上消失,最后遺留下歧出的牙腳,經過蛻變,成為足端的馬蹄。壺門床、壺門案原來有底框,部分有束腰家具保留了底框,它就是托泥。凡是有束腰的家具多為方材、直足、有馬蹄外,還有多種彎腿,無側腳,內兜或外翻馬蹄,有的有托泥。
龍自古為華夏民族崇拜的圖騰,被尊為華夏之神。歷代皇帝都以真龍天子自居,認為自己是龍的化身,故此用龍紋做裝飾的器物為帝王所專用,是古代權利的象征。
無束腰和有束腰家具所涉及的這些造法,在相當長的時間內,被工匠們所遵循恪守,以沿襲為主變通為輔,少有例外,逐漸形成中國家具獨有的一套脈絡“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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