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隨意丟棄大件家具最高罰200元
來源:南方都市報
發布時間:2015-10-08
導讀:
從明年起,隨處傾倒、焚燒垃圾將面臨罰款,最高可罰200元。而廢棄的家具則需要“預約環境衛生作業單位或者再生資源回收站處理”,不可隨意亂扔。
從明年起,隨處傾倒、焚燒垃圾將面臨罰款,最高可罰200元。而廢棄的家具則需要“預約環境衛生作業單位或者再生資源回收站處理”,不可隨意亂扔。
日 前,省人大常委會通過《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16年1月1日起該條例將正式施行。根據《條例》,城鄉生活垃圾應當分 類,并投放到指定的收集點或者收集容器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灑、焚燒或者堆放垃圾。如果“未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到指定的收集點或者收集容器 內,隨意傾倒、拋灑、焚燒或者堆放的,由市、縣(區)人民政府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 200元以下的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裝修垃圾、廢棄大件家具不能隨便亂“扔”了。《條例》十五條規定,居民家庭裝修廢棄物和廢棄 沙發、衣柜、床等大件家具應當預約環境衛生作業單位或者再生資源回收站處理,不得投放到垃圾收集點或者收集容器內。而如果違反該條,將面臨200元以下的 罰款。(記者霍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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