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萬買家具遲遲未到 消費者被迫住酒店
2015年底馮女士在榆林花13萬買了一批家具,商家承諾在2016年2月底前送貨安裝,但目前仍沒有交貨。馮女士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商家承認沒按時交貨,但不會支付違約金。
2016年3月13日,在西安的馮女士向華商報投訴,她在2015年12月26號來到榆林,在榆林西部三辰訂購了一批南洋迪克品牌的家具。馮女士說:“這是一個全國知名品牌,西安也有直銷店,因為我打聽到榆林的更便宜些,經過幾次協商,花了13萬買了一批家具,當天就把貨款打給了商家。當時,對方承諾會在2016年2月28日送貨安裝,我們還簽了協議。但到了今天,他們還沒有送。”
南洋迪克品牌家具店的薛總說:“馮女士的確從我們這里訂了一批貨,我們也承諾送貨時間。但是,由于年前公司總部工廠搬遷,加上春節放假,所以沒有按時交貨,這個情況不只是馮女士一個人,全國的訂單都受到了影響。由于馮女士的訂單里有定制的沙發,尺寸不是標準的,因此這個貨沒法從西安那里調。我已經和她溝通過了,保證在4月底前全部安裝完。但,馮女士不接受,她提出要我賠償違約金,這個我沒辦法做到。”
相關閱讀:32萬元訂購家具空歡喜 南京家樂家賣場玩“旋轉門”
馮女士說:“當時,就是因為他們說可以按時送貨,我才交了錢的。家具沒到,我只能住在酒店,這些損失就應該由商家來賠償。”
據了解,馮女士和商家的協議里只說明了送貨安裝的時間,沒有約定違約金這一項。陜西富能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韓琳說:“如果提出違約金,合同里就要有明確規定,如果沒有約定就不能提出違約金,但可以向商家提出賠償損失。”
(原標題:13萬買家具遲遲未到 索違約金遭拒 記者陳冰)
- 上一篇:湖南家具行業3·15打假行動進行時
- 下一篇:新會紅木家具產業引入第三方檢測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