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廠工人受了工傷 老板竟然翻臉不認人
如果有這么兩個工作機會擺在你面前:其中一個單位,薪酬按日計算,大約一百五十塊錢一天,年底統一結賬,但是不簽訂勞動合同;另外一個,同樣薪酬也是按日計算,勞動合同會依法簽訂,但是薪酬相對低一些,只有一百塊錢一天。你會做什么選擇呢?在湖南株洲打工的瀏陽人周輝平,他做了一個選擇,這個選擇,可以說讓他腸子都悔青了。
一般后悔,都是發生了事情了。沒錯,周輝平挺倒霉。周輝平說,從2012年開始,他就在湖南株洲登程實木家具廠打工,做木工活。原本好好的,可就在2014年7月的一天,正在工作的他,突然一個東西飛進了周輝平的左眼。后來醫生告訴周輝平說,飛進他眼中的,是一個類似釘子的東西。就因為這個意外,周輝平的左眼,傷了。然而這個時候,周輝平所在的廠子,除了付了一部分醫藥費后,就再無表示。所要誤工費無果的周輝平,只好向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
法律援助中心為周輝平指派了律師,律師打算讓周輝平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系。怎奈周輝平當初并沒有與家具廠簽訂勞動合同關系。不僅如此,還沒有工資條,沒有考勤表,關鍵是,家具廠的人根本否認周輝平這個人的存在,也不承認他是廠里的工人,更別說在廠里受傷了。
好在!學林派出所有一份當初周輝平與彭登高關于拖欠工資以及受傷事件糾紛的出警記錄,同時,有幾個周輝平曾經的工友,愿意以書面的方式替周輝平作證。
2015年3與9號,經株洲市石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審理,做出裁決書,裁決周輝平與株洲登程家具廠雙方勞動關系成立。
對于這份裁決書,株洲登程家具廠的負責人彭登高,不服。他還是堅持那一句話,周輝平不是他廠里的工人。彭登高向荷塘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審,彭登高敗訴,法院判決被告周輝平與原告株洲市登程實木家具廠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對這份判決,彭登高還是不服,他再告。然而,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的判決,仍舊是維持原審法院判決。
因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讓勞動關系的確認如此一波三折。好在,經過仲裁,法院判決,周輝平的合法權益得到了保障。
但是,據我們了解,想要拿到賠償,周輝平還有一段不短的路要走,因為雖然他勞動關系的官司已經二審宣判了勝訴了,可是他的老板依然不依不饒,始終不承認事實存在的勞動關系,這場死不認賬的鬧劇如何收場,我們也將繼續關注。
其實,通過這件事情,給咱們大伙都提了一個醒,目前,還有一部分企業以高薪為誘餌,要求員工主動放棄簽訂勞動合同的權力,短期看來,對于員工來說會產生比較高的經濟利益,但是長遠看來,特別是像遇到周輝平這樣的事,如果有一份勞動合同在手,也許,就不會如此曲折維權了。
(原標題:員工受了工傷,老板竟然翻臉不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