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電起爭執 建材城經理帶人打砸家具店泄憤
來源:現代快報
發布時間:20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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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認為,徐某等人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4人在共同犯罪中均實施了闖入家具店進行打砸的行為,均是主犯。結合自首、坦白、對被害人進行賠償并取得諒解等情況,法院遂作出以上判決。
和租戶因為斷電起爭執后,江蘇鎮江一建材城的市場部經理為泄憤,糾結朋友打砸租戶的家具店。日前,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故意毀壞財物案件,參與打砸的徐某等4人分別被判2至3年有期徒刑,綜合賠償情況及認罪態度,法院依法對他們適用了緩刑。
法院介紹,徐某是鎮江丁卯某建材城市場部經理,2016年8月,徐某因為建材城的租戶——家具店老板馬某用閑置的空門面堆放雜物與其產生糾紛,進而將該家具店斷了電。
馬某趕到市場部“理論”,二人發生口角,鬧到了派出所。
第二天,徐某在朋友家喝酒,想起前一天的事情,越想越咽不下這口氣。隨后,他糾結3個朋友,一起來到馬某的家具店,用鐵架砸、腳踹等方式損壞玻璃門軌道,并進店掀砸辦公桌、沙發、茶幾、茶桌等物品。
路人夏某看到這一幕后,立即通知馬某的弟弟趕到現場,一起上前阻止,卻反遭徐某等人的毆打。期間,馬某的麥芒4手機也被丟棄。
夏某當場打電話報警,案發后,民警在建材城市場部辦公室將徐某抓獲。經徐某規勸,其余3人也主動投案。4人歸案后,主動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并獲得了諒解。經鑒定,被損壞家具價值25540元,華為麥芒手機價值1235元,馬某的傷情屬輕微傷。
法院審理認為,徐某等人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4人在共同犯罪中均實施了闖入家具店進行打砸的行為,均是主犯。結合自首、坦白、對被害人進行賠償并取得諒解等情況,法院遂作出以上判決。
(原標題:斷電起爭執 建材城經理帶人打砸家具店 記者:林清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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