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的沙發出問題 買家賣家各執一詞激烈對抗
發現新買的商品有問題,要求商家退貨,反而嘔了一肚子的氣。類似的事情,不少消費者肯定都遇到過。2017年6月12日,家住重慶市沙坪壩區的何某,就因為一套沙發與賣方杠起來了。
“警察同志,有人來我家里搶東西,你們快來。”6月12日15時許,公安沙坪壩分局110快處隊的民警接到何某的報警電話。
民警聽取當事雙方的陳述。沙坪壩警方供圖
“你們看嘛,這個沙發五千多啊!剛送來坐墊上就有污漬,尺寸也不合,可對方不但不解決,還要強行把沙發拿走。”看到民警來到現場,何某指著家里的沙發大吐苦水。
不過,面對指責,賣沙發的王某也是一肚子氣,“老師,你怎么這樣說呢?本來我們就是來和你好好協商解決方案的,你卻咄咄逼人,一味的強調說你不差錢,也不給我們解決的機會。”
消費者稱有問題的沙發。沙坪壩警方供圖
那么,這件事情究竟孰是孰非呢?據了解,原來,何某數日來到王某的店鋪里選購了一套新沙發。沒想到,當天工人把沙發送到何某家里后,何某與家人發現不但沙發尺寸不合,影響美觀,而且靠墊上留有污漬。
于是何某找王某與之理論。本來,事情可以友好解決,但因為何某態度強烈,一味指責,商家王某一氣之下讓師傅把沙發帶回來。這也就有了何某報警稱有人搶東西的一幕。
民警規勸雙方都克制情緒,并現場查看了沙發。由于不是專業人員,民警請王某的工人對沙發進行了檢查。工人表示,沙發確有問題。
面對這種情況,民警告知商家王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有關于因質量問題而退款的規定。
經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由王某將沙發帶回重新改造,確保質量合格后,再交給消費者何某,雙方達成和解。
延伸閱讀:實木沙發質量不過關 工商調解獲退款
民警提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規定,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退換不合格商品或退款,涉嫌欺詐的,還可責令其賠償。其次,市民購物時一定要向商家索要發票等憑證,以備出現問題時,向消協或工商部門投訴。
(記者:張勇 原標題:新買的沙發尺寸不合還有問題 買家賣家杠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