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裝配式建筑可獲財政獎勵,每平方米180元
建裝配式建筑不僅節能提效,還能得“補貼”。4月24日,市住建委聯合市規自委、市財政局印發《北京市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綠色生態示范區項目市級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首次提出符合條件的非政府投資民用裝配式建筑,可獲得每平方米180元的財政獎勵。
發展裝配式建筑有利于節約資源能源、減少施工污染、提高勞動生產效率和質量安全水平。自2007年起,我市開始試點推廣住宅產業化,是國內最早開展裝配式建筑工作的城市之一。按照發展目標,到2020年,本市要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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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間,本市曾對裝配式建筑實施面積獎勵政策,獎勵項目累計地上建筑面積約60萬平方米,其中獎勵面積1.6萬平方米。此次,為進一步促進裝配式建筑市場發展,首次提出對裝配式建筑項目給予財政資金獎勵。
暫行辦法提出,對按照《關于印發<北京市混凝土結構產業化住宅項目技術管理要點>的通知》實施的,預制率不低于40%的住宅項目;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實施的裝配率不低于70%且預制率不低于50%時的項目;以及自愿實施的,裝配率不低于50%,且建筑高度在60米(含)以下時預制率不低于40%、建筑高度在60米以上時預制率不低于20%的項目,均給予每平方米180元的獎勵資金。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獎勵資金的裝配式項目按照地上建筑面積實施獎勵,且地上建筑面積不應小于5000平方米,單個項目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2500萬元。
暫行辦法也適度提高了對綠色建筑的獎勵標準,對滿足相關專項標準并取得二星級、三星級綠色建筑運行標識的項目分別給予50元/平方米、80元/平方米的獎勵資金,單個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800萬元。
據介紹,截至2019年12月,全市累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工程建筑面積近2.5億平方米,其中已竣工綠色建筑面積7586萬平方米;全市通過綠色建筑標識認證的項目共409項,建筑面積達4718萬平方米,二星級及以上項目建筑面積占比達93%,其中運行標識52項,數量居全國首位。
市住建委表示,本次裝配式建筑和綠色建筑的獎勵申報將采用市區聯合審核和屬地監督管理方式,獎勵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依法依規、公開透明、注重實效、強化監督”的原則,實行“專家評審、社會公示、績效評價”的管理模式,確保獎勵資金安全、規范、合理、有效使用。
暫行辦法還提出,對綠色生態示范區給予財政獎勵,獎勵資金總額為300萬元。申報北京市綠色生態示范區(功能區類),規劃范圍原則上應在1平方公里以上,非城市新建區可適當放寬,申報時應開工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