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費者維權日竟成家居企業的促銷季
隨著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臨近,加上我國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將在這天正式實施,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話題再一次登上了大眾議論的“熱門排行榜”。而每年的315都是一個“喜憂參半”的日子:喜的是消費者,可以訴諸各種渠道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了解到新聞媒體曝光的“黑心企業”并敬而遠之;憂的是企業,在315這天上電視可不是一件好事,輕則自身的信譽口碑急速下降,重則關門大吉。2014年,新消法會有哪些新的舉措?而對于家居企業,3.15又是一個怎樣的節日?
重拳出擊
新消法亮點:姍姍來遲的“后悔權”
2013年10月25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法”)。新消法規定:消費者在七天內有“后悔權”;禁止泄露消費者信息等。據悉,這是自1993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來,對這部法律的首次大修改。新消法將于2014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選擇在“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這一天,其中意味深長。
在新消法的細則出臺后,“后悔權”這個詞可以說是一夜爆紅。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加上2013年紅星美凱龍抵制天貓事件的助推,O2O模式的概念迅速普及開來,在家居界尤其掀起了熱潮。傳統家具企業紛紛開始有意識地試探O2O模式,生怕慢了一步。然而,在享受網購帶來的快捷和便利之后,部分消費者也慢慢開始品嘗到苦果了:網上標榜的純實木家具到手變成了板木結合,網購的椅子一邊高一邊低,寫著“百分百原裝進口”的洋貨原來是“中國制造”.......種種的問題讓消費者頭痛不已,而隨后的商品維修或退換等,對于消費者和企業來說,無疑又是一場漫長的拉鋸戰。
在新消法頒布之后,這些問題有望得到改善。新消法第25條第1款和第2款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
長久以來,遠程購物的“非現場性”導致消費者和商家的信息極不對稱,因為商家可能隱瞞了商品的負面信息,但由于無法直接接觸商品,消費者可能被蒙在鼓里而遭受損失。此次修改后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針對網絡等遠程購物方式賦予了消費者七天的反悔權,旨在促進買賣雙方的平等地位。這“后悔藥”的出現可以打消消費者對于網購家居的顧慮----一旦出現質量問題,即可申請及時退貨,在這一條例的保障下,消費者對于網購的認可程度或將有一次明顯進步,也會讓企業在銷售產品過程中更加注重產品質量和服務。
加強維權意識
消費者應善于并敢于借助法律
雖然新消法的頒布對消費者是一針及時的“強心劑”,但這副后悔藥能否起到一個良好的療效,我們仍要打上一個大問號。長久以來,“賣家強、買家弱”使得國內消費者對于“維權”兩個字似乎并沒有太多感覺,常常是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吞,還安慰自己吃虧是福。這只會讓消費市場走上一條畸形的道路,更不利于企業長久的發展。即將頒布實施的新消法為消費者提供了堅強的后盾,而消費者也應懂得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善于維權,勇于維權。
工夫在詩外
企業平時應加強自身規范
值此3.15,眾多家居企業將其視為產品促銷的一個噱頭,借機紛紛拋出“3.15誠信促銷”、“買3000送500”等宣傳口號。促銷不分時節,選擇這一天無可厚非,但商家不應僅僅將商品賣出去作為唯一目的,賣出前的產品質檢、賣出后的安裝等服務是否配套齊全,應是促銷實質的題中之義。
另外,誠信經營乃企業根基,“金杯銀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若失去了消費者的信任,那么企業離關門也就不遠。去年家居界發生的種種負面事件,讓人不由起疑:“好產品”“好服務”都到哪兒去了?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長,消費者對于家居的要求已不僅僅停留在能滿足基本的需求上,而是希望購買的家居產品更個性、更環保、使用更舒適,因此對于家居產品的材質工藝等方面也愈加挑剔。低碳環保這個話題對大家來說可謂是耳熟能詳,尤其在家居界,越來越多的消費者趨向于使用低碳綠色材料制成的家具。這不僅有益于自身的身體健康,對于自然環境的保護更是起了不小的貢獻。
一部《私人定制》的大片紅火了電影圈的半邊天,而后這股定制之風也迅速蔓延到了家居界。不同于電影的是,“私人定制”并非土豪專利,大到裝修設計,小到床罩燈飾,家居企業都可以根據消費者的需求進行定制。即滿足了消費者的喜好,又可以使家具不那么千篇一律、時尚與個性兼備,可謂兩全其美。
一方面,摸準市場消費的脈搏,按消費者的需求私人定制,另一方面,在經營方式和渠道拓展上,企業也須緊跟潮流。在網購日益發達的互聯網時代,傳統實體家居公司不甘落后,紛紛推出“一站式DIY打包”服務,欲與網購平分天下。從設計到裝修,從購買材料到家具配套,從家用電器到家飾用品,均可一站搞定。這不僅解決了供貨和售后問題,也極大地方便了消費者。“一站式DIY打包”乃大勢所趨,相信未來在“線上下單、線下體驗”的帶動下,這種模式會更加完善、更加方便。
新消法的出臺,無疑將助推整個家居業的良性競爭和長遠發展。但單靠政策的外在施壓遠遠不夠,企業更需盡到自身的社會責任,保障產品的質量與安全,對消費者做到誠而不欺;除此之外,企業也需在“產品營銷”“品牌推廣”等方面下大功夫。唯有如此,家企方能保住并提升口碑,與消費者實現“共贏”。
結論:
“顧客是上帝”不應是一句口頭禪。家居消費市場的這出戲如何唱得好?它能否贏得消費者的滿堂喝彩?行業標準和法律法規等負責搭好戲臺,關鍵還得看企業“唱念做打”的功夫是否到家!
(原文標題為: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執行 家居企業應有所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