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作新:代罪的羔羊
這幾天炒得沸沸揚揚,有155個中國的伐木工人,在緬甸被軍政當局抓捕,其中153個工人被判終身監禁。
這個案件至少有幾個問題可以討論:
——是不是違法砍伐?
——為什么只對付伐木工人?
——有什么政治意義?
——我們為什么要去砍伐?
是不是違法砍伐?
據說這次的樹木砍伐,是有當地政府的砍伐證的,只是緬甸“中央”政府不承認,緬北,甚至整個緬甸,不全都是中央政府控制的,而地方政府控制一地,可能也是間歇性的,因此,不光是中央政府可以采取行動抓捕不是他們開具的采伐證的工人,地方勢力也可以抓捕由中央政府已開具的砍伐證的工人。
一向以來,地方勢力和中央政府,都在爭奪資源,比如寶石、木材,甚至爭奪鴉片種植地,這些都能換錢,有錢才能養兵、買武器、爭奪更大的勢力。
烏鴉一般黑,因此不必上法院,一會兒是《國民財產保護法》6(1),一會兒改用《公共財產保護法》,振振有詞地以“影響惡劣,判處最高刑罰”唱高調。
為什么只對付伐木工人?
既然是“違法砍伐”,那為什么只處罰伐木工人?比如一間食品公司生產有毒食品,政府應該對付食品公司的老板,還是正在生產的工人?工人只是領工資,根據老板的指示操作,即使有罪,也只是個“從犯”。為什么只對付工人,并且判以最高刑罰?
緬甸政府應該告木材供應商、開伐商、告雇工的那些人,不能柿子撿軟的捏。
有什么政治意義?
緬甸大選將近,軍政當局想對內表達什么?對外、對中國、對美國表達什么?這不是政治專欄,在這兒不便多說。
只是我覺得,在時間點上,有些讓人覺得太巧合了。
我們為什么要去砍伐?
打從2000年訂立紅木標準,我就反對,因此被視為異類,有關紅木的會議,不讓我參加了,甚至給我冠上“異議者”、“桀驁不馴的異議分子”……
我當時反對的主要理由是:
商人會將標準內的木材炒作哄高價格,最后會使紅木家具廠的經營十分困難,也同時坑了消費者。
那些不在標準里的木材,商家會想方設法和標準沾邊,因此有大葉黃花梨、大葉酸枝、大葉什么什么的木材出現,然后請專家鑒定,貓捉老鼠,最后市場更混亂,只造就了幾個富豪和幾個“權威專家”。
破壞世界各地的熱帶雨林,尤其是砍伐瀕臨滅絕的樹種(CITES),非常不道德,嚴重危害中國的國際形象。
約束了中國傳統家具的發展,大家都在紅木標準這個被劃定的小圈子里兜。
十多年下來,這些都大體地被我“不幸言中”了。
木材其實是不分貴賤的,所謂珍貴木材,都是主觀的人為的說法。做家具的人,只要將使用的木材,標寫清楚,不要欺騙消費人就行了。
現在的紅木標準里,5屬8類33種,其中5種是CITES公約里所管制的,我們卻冒天下之大不韙,公然列入紅木標準印制發布。
伐木工人哪里懂得這些?他們被供應商、進口商甚至紅木標準所忽悠了,結果成為代罪的羔羊——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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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作新 北京林業大學教授 亞洲家具聯合會前會長
(原標題: 代罪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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