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木家具盲測!近半數材料“摻假”?
一些花大價錢購買實木家具的消費者可能心里會犯嘀咕:“我買的實木家具真的貨真價實么?”
昨天,上海市消保委通報了2016實木家具消費社會調查情況。此次調查檢測的家具是向社會公開征集的部分近年來在本市購買的實木家具,屬于“盲測”,與以往監管部門前往企業或商場檢測得到的結果相比合格率偏低,存在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標識名稱不規范”等問題。
28件材質與標稱不一致
調查發現,商家不規范經營現象普遍,主要存在主題不清、約定不明和不開發票等問題
此次社會調查于7月啟動報名,共收到百余位消費者的報名申請。結果對消費者基本信息、家具購買憑證等報名材料的初步篩選,共征集到55位消費者提供的59件實木家具樣品,其中56件購自實體商場,3件購自網絡或電視銷售平臺,涉及17家商場,47家企業。經過初步查驗,判定18件樣品的材質與標稱一致;針對目測無法得出結果、需要進一步檢測的41件家具產品,由檢測人員現場封樣,送往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進行材質檢測。
經過檢測機構對41件實木家具樣品的抽樣檢測,結果顯示13件樣品的材質與標稱一致,加上那個18件未被送檢的樣品,共計有31件樣品檢測材質與標稱一致,28件樣品檢測材質與標稱不一致,不合格率達47%。全部47家企業中,27家企業的產品沒有問題,僅占57%。這一問題比此前調查部門預想的要更為嚴重。
此次社會調查發現,目前本市實木家具行業中,商家不規范經營現象普遍,主要存在主題不清、約定不明和不開發票等問題。部分商家實體店店招與實際經營企業不相符,調查中消費者提供的家具訂單、發票上的經營者信息與實際經銷企業一致的僅占43%。且多數商家訂貨單不夠規范,商品材質標識部分存在虛標、亂標甚至不標的情況。商家規范標注商品基材、輔材的比例僅為53%。此外,商家不提供發票的情況比較普遍,僅27%的消費者標識商家開具發票,而在開具發票的商家中,能夠在發票上注明家具材質信息的比例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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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以假充真、生造木種等
9家家具廠商的11件樣品存在以低價木材冒充高價木材情況,15件樣品材質標識未使用國家規范名稱
檢測發現,有2件送檢家具樣品存在以人造板冒充實木的情況。例如,消費者黃先生稱其于2016年6月在楊浦區臻之唐家具商行購買了床、寫字臺、餐桌等家具,總價6500元,訂貨單上稱材質為松木(市場參考價為3000元/立方)。經過對寫字臺的抽樣檢測,其抽斗底板系膠合板,與標識不同。
以次充好的案例則更多,檢測中涉及9家家具廠商的11件樣品存在以低價木材冒充高價木材的情況。例如,消費者林先生稱其今年6月在上海悟博商貿有限公司一分公司位于廣中路的經營部購買了桌子、衣柜、床等4件家具,總價為47000元,訂貨單上顯示材質為酸枝(微凹黃檀,市場參考價10萬元/噸)。經過對八仙桌的抽樣檢測,發現其抽斗底板后端實為刺猬紫檀(市場參考價8000元/噸)。
消費者祝女士稱其于今年4月在上海福馨家具經營部購買了總價74600元的2套家具,訂貨單分別標稱材質為非洲酸枝木和榆木。經對兩套家具的床邊柜的檢測,其抽斗底板和旁板分別為可樂豆木和泡桐。后經了解,兩套家具均為商戶從浙江東陽采購,具體生產廠家不詳。非洲酸枝木無此木種名稱,市場參考價榆木4000元/立方,可樂豆木8000元/立方,泡桐1500元/立方。
此外,15件樣品的材質標識未使用國家規范名稱,不符合相關規定。如消費者魯先生稱其購買了一套實木家具,其木床材質標稱為胡桃木,但國家木材名稱中并沒有胡桃木;消費者童先生稱其購買的實木大櫥標稱材質為金絲玫瑰木,實際也沒有這一木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