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亨利家具向原經銷商索賠1億元
紅木家具價值大,被侵權者損失大,侵權者代價有多大?近日,北京元亨利硬木家具公司宣布起訴原經銷商胡敏浩、莫凱貽夫婦,提出高達1億元的侵權索賠額,創下紅木家具行業侵權索賠新紀錄。
胡敏浩、莫凱貽夫婦是元亨利原來負責常州市場的經銷商,在位于江蘇常州武進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的某知名家居賣場開設元亨利專賣店,授權日期是2010年10月1日,合同期限一年。元亨利方面稱,2011年9月30日合同期滿后,該經銷商將從其他渠道得到的家具擅自貼上“元亨利通”商標,冒充元亨利產品進行銷售。
北京元亨利硬木家具有限公司總經理陳立霞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紅木家具講究形、材、藝,有著很高的標準,元亨利產品制造成本遠高于大部分紅木品牌,經銷商從正規渠道拿貨成本也相應較高,常州的經銷商以低價購進普通紅木家具,又以元亨利的高價出售,得到暴利的同時對元亨利品牌造成了極大的損害。”
以一位丁姓消費者10月4日在常州經銷商處購買的成交價12.6萬元的貴妃椅為例,北京商報記者在淘寶網上看到,同樣的交趾黃檀材質的貴妃椅,淘寶售價為5.6萬元。7萬元的差價,顯示了經銷商冒用元亨利商標可得的暴利。“家具的形、材、藝、韻都跟元亨利家具的應有水準相差甚遠。”丁姓消費者將自己所購紅木家具分享給懂行的朋友后,得到了這樣的評價。
提出億元天價索賠,在陳立霞看來是一種殺雞儆猴的無奈之舉。“我們希望與經銷商是一種合作的關系,共同打造元亨利這個品牌,但是采取嚴厲措施杜絕這種惡劣的侵權行為再次發生也是必要的。”元亨利官網顯示,元亨利目前已在全國開設33家店,經銷商遍布北京、上海、杭州、唐山、青島、南通等主要城市。
北京商報記者查閱法條看到,商標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均對此類侵權做出了約束。商標法第七章第六十條顯示,違法經營額5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下的罰款。對5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也有對制假售假者“退一賠三”的規定。
對此,元亨利法務部做出鄭重聲明,胡敏浩、莫凱貽夫婦二人將來自其他渠道的產品擅自打上元亨利商標出售,行為十分惡劣,屬于嚴重侵犯北京元亨利仿古硬木制品廠知識產權的行為。侵權行為人必須立即停止侵權。同時,元亨利承諾,凡是在胡敏浩、莫凱貽夫婦二人手中購買的“元亨利通家具”,北京元亨利仿古硬木制品廠愿意給消費者免費做真偽鑒定,以方便消費者進行維權。
元亨利原經銷商店內人員表示,自己對整個事件并不清楚,具體如何處理需要等待元亨利的官方聲明。截至記者發稿,涉事經銷商電話均處于無人接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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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 吳厚斌 曲英杰 原標題:元亨利向原經銷商提出億元索賠)
- 創立時間:1998
- 品牌分類: 中式
- 產地:北京市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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