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千萬女老板沒落記 上千萬紅木家具被搶起訴遭拒
最近,在網絡上大量曝光的“太原千萬女老板沒落記”視頻,在長達三年多的漫長過程后,在最近有了新進展。太原北京紅木第一樓經營紅木家具的店主在上個月向太原市小店區法院遞交了起訴狀,遭到駁回,法院不予受理。對于這樣的情況,王翊瑜表示,雖然她對于法院不受理感覺失望,但是也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情。讓她所不能理解的是,經歷了三年多的立案、撤案,再到被竊走她巨額紅木家具和部分現金等物品的北京紅木第一樓老板吳新建起訴王翊瑜獲得法院的勝訴,由此她已經對小店區公、檢、法非常不信任。在接受特約記者專訪時,讓這三年多的離奇案件以及種種謎團浮出水面……
視頻:太原千萬女老板沒落記
震驚太原,“錦木利源”家具離奇“失竊”
2012年8月16日凌晨3點左右,太原市小店區“北京紅木第一樓”商場的經理李君和修理工任高遠撬開了商戶“錦木利源”的店門,將店內價值千萬的高檔紅木家具、兩萬余元現金、電腦以及賬目全部搬走。當店主王翊瑜到店里后,看到店里一片狼藉,幾乎被嚇傻了。那可是她所有積蓄并且貸款才經營起來的店,一夜之間竟然被偷的一干二凈。她立刻撥打電話報警,并發現了一輛車牌號為“京AL2767”的大貨車剛從商場門口駛出,疑似為她店里的紅木家具。她一邊報警,一邊自己打車追趕,終于在往北京方向的高速路口,攔截下了大貨車,確認車上家具確是她店里被盜走的家具。
【錦木利源紅木家具店】
當地派出所接到報警后,立刻把該大貨車扣押,停到紅木第一樓商場門口。王翊瑜還是不放心,自己連夜守護。然而,此案不久移交到了小店區公安局平陽刑警隊之后,這輛被扣押的大貨車卻開走了。蹊蹺的是,這一行為竟然是小店區公安局平陽刑警隊長杜旭東的默許。那么,這輛疑似盜竊的紅木家具為何能又被拉走?
黃河電視臺新聞這樣報道:“說起經商,圖一個和氣生財,可是在太原北京紅木第一樓經營紅木家具的王女士,這幾天卻是一肚子窩囊氣,前天晚上自己價值上千萬的商品被人撬鎖拉走了,損失慘重,王女士尋找幕后主謀,發現這竟然是商場的老板干的!”
那么,太原北京紅木第一樓的老板為什么要做如此見不得光的行為呢?黃河臺記者見到了北京紅木第一樓的經理李君。她表示,拉走王女士的貨物屬實,并且拿出了王女士和北京簽訂的租賃合同,所以他們有權處理這批家具。商場方面認為,憑著租賃合同的條款,因為王女士欠商場的房租,商場在半夜三更,采取撬鎖方式,拉走了價值上千萬的紅木家具。同時,商場經理李君向黃河臺記者表示,拉走貨物,并未提前通知王女士,并且強調這是北京公司老總(吳新建)電話指示拉走的。車也是吳新建從北京雇的車。關于拖欠房租之說,王女士出示了收據,剛交的五萬元,因為店鋪隔壁裝修,影響到她的生意,她正和商場交涉中,商場就半夜撬鎖,拉走了價值千萬的家具。
店主王翊瑜
家具價值爭論,警方竟然與竊取者“聯合調查”
在新聞報道過后,在當地反響強烈,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下達了立案通知書。可是,后面發生的事情,更讓王翊瑜不敢相信。
就在王翊瑜為丟失家具,積極配合警方調查時,刑警隊長杜旭東卻向王翊瑜索要了進貨廠家的地址和聯系方式,然后和北京紅木第一樓的老板吳新建一起去調查所謂的“進貨”價格。這一點,也從廠家老板和王翊瑜的通話中,得到證實。更加不可思議的是,吳新建幾次要求廠家把王翊瑜的進貨價格從960萬,降到一百多萬,起初廠家并未同意,最后,在他們多次做“工作”情況下,終于答應修改了王翊瑜的進貨價格,而這和王翊瑜進貨單中的960多萬,差距頗大。
對此,王翊瑜立刻向刑警隊表示不滿,她質疑說,吳新建現在應該是涉嫌盜竊者的身份,警方為何要和一個“小偷”去調查“受害者”的進貨廠家以及進貨價格,并且要求廠家修改價格這難道符合辦案程序嗎?打個比方,如果有人蘋果手機被盜,那么警方難道可以和小偷一起去調查蘋果公司出廠價嗎?案值究竟是以市場價值計算,還是以出廠價值計算呢?的確,王翊瑜的質疑不無道理,法律界人士也表示,警方此舉顯然不符合辦案程序,疑似涉嫌瀆職。
然而,面對王翊瑜的質疑和不滿,警方不久撤案,并且由北京紅木第一樓吳新建將王翊瑜起訴到了太原市小店區法院,要求她交納房租、廣告費、和違約金,以及他拉走紅木家具的運費、保管費等總計五十余萬。最后法院判決吳新建勝訴,判決王翊瑜按時交納房租,而此時王翊瑜已經一無所有。
【失竊后的店鋪一片狼藉】
政法委專案組,再次“調查”王翊瑜
2015年5月,在山西省領導高度重視下,就三年前沸沸揚揚的太原“北京紅木第一樓”發生的,紅木失竊案,在經歷長達三年的立案、撤案、起訴拉鋸戰之后。山西省太原市政法委牽頭,成立專案組。由政法委信訪辦呂書記帶隊,前往北京,和案件當事人王翊瑜約談。
呂書記把王翊瑜當做是犯罪嫌疑人,立刻遭到強烈反駁和不滿。王翊瑜認為,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呂書記連受害者和犯罪嫌疑人都分不清楚。隨后,作為當年主審吳新建起訴王翊瑜的太原市小店區法院陳榮克院長,提出關于他們多次調查,最終敲定王翊瑜從紅木家具廠家進貨價為60萬元,這與公安局刑警隊杜隊長所調取的進貨價160萬,同期相比,下降了進100萬元。對此,王翊瑜表示,對于價格由原來的960萬元,一路改低,只能是淡淡一笑。
而當王翊瑜提及,凌晨砸門撬鎖,拉走自己的貨物,作何定性時,陳榮克院長表示,這屬于吳新建行為不當。而對于王翊瑜現場所提的,被刑警隊扣押的貨物如何又再次丟失,究竟算刑警隊失職還是瀆職的問題,陳院長予以拒絕回答。他堅持認為,因為王翊瑜與北京紅木第一樓租約到期,所以作為紅木第一樓的老板,吳新建有處置王翊瑜財產的權力。至于是凌晨砸門撬鎖,未通知王翊瑜就拉走財務,行為確實不當。
因此,對于吳新建所提出要求王翊瑜支付運輸費、保管費,法院并未支持。 更值得一提的是,從立案到撤案,究竟是具備了怎樣的條件呢?撤案告知書中認為,案件不屬實。等同于認定是沒有發生紅木家具失竊事件,而在判決書中提到,原告未通知被告情況下,將家具拉到北京倉庫里保管。在當事人報警,家具被刑警隊扣押之后,還能離開,如期的被“保管”。這樣的保管一說是否有些牽強呢?這樣全國有多少類似案例,小偷強行未通知人家,取走人家財物放到自己家保管被認定的呢?
小店區法院不予受理裁定書
那么,作為案值的認定,當警方獲知進貨廠家時,作為涉案人的吳新建,卻能和警方一起到廠家,商定進貨價格。并從原來的960萬,再到后來改成160萬,到最終敲定是60萬。王翊瑜表示不能接受,一般的案件,應該按照其市場價值評估,而太原警方卻聯合另外涉案人一同前往更改價格,的確讓人費解。王翊瑜說,假設蘋果手機被盜,那么究竟是按照其市場價格核定案值,還是由警方聯合小偷一起到蘋果公司,要求修改價格呢?對于王翊瑜的質疑,專案組并未解答,至今專案組無任何信息反饋。
2015年10月,王翊瑜提交自訴,遭小店法院駁回,不予受理。就此案的進展,我們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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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楚天 原標題:太原紅木家具“失竊”案三年無果,女店主起訴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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