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e id="1l9pj"><span id="1l9pj"><var id="1l9pj"></var></span></cite><span id="1l9pj"><dl id="1l9pj"></dl></span>
<ruby id="1l9pj"><i id="1l9pj"></i></ruby>
<span id="1l9pj"><dl id="1l9pj"><ruby id="1l9pj"></ruby></dl></span><span id="1l9pj"></span><ruby id="1l9pj"><dl id="1l9pj"><ruby id="1l9pj"></ruby></dl></ruby>
<span id="1l9pj"></span>
<ruby id="1l9pj"></ruby>
<strike id="1l9pj"></strike>
<span id="1l9pj"></span>
<strike id="1l9pj"><i id="1l9pj"><cite id="1l9pj"></cite></i></strike>
<strike id="1l9pj"></strike>
<ruby id="1l9pj"><dl id="1l9pj"><del id="1l9pj"></del></dl></ruby>
<strike id="1l9pj"></strike>
<strike id="1l9pj"></strike><strike id="1l9pj"><dl id="1l9pj"><del id="1l9pj"></del></dl></strike>
<span id="1l9pj"><video id="1l9pj"><ruby id="1l9pj"></ruby></video></span>
<strike id="1l9pj"></strike>
<span id="1l9pj"><dl id="1l9pj"></dl></span>

9噸進口紫檀木離奇“失蹤”

導讀:
重達9噸價值6萬余元的刺猬紫檀木在廣州沙溪鎮自來水公司附近的界木廠不翼而飛,失主廖女士向警方報案。

重達9噸價值6萬余元的刺猬紫檀木在廣州沙溪鎮自來水公司附近的界木廠不翼而飛,失主廖女士向警方報案。這起案件發生在2014年 7月,但案件至今尚未偵破。負責對這批貨物報關并運輸的深圳某國際貨運代理公司以一紙派車單和協議要求廖女士支付2.8 萬元費用,廖女士則認為此次運輸疑點重重。2015年1月,雙方就此對簿公堂。進口紫檀木部分丟失,廖女士該不該付這筆運費?昨日,市中級法院通報了該案的終審判決。

■進口紫檀木運達目的地,買家發現丟失了9噸

2014年6月11日,廖女士和深圳一家貨運代理公司簽訂了代理報關協議。貨運公司代廖女士辦理黃埔港進口的報關和報檢業務。廖女士要進口的是一批刺猬紫檀木。代理報關協議簽訂后,貨運代理公司于2014年7月25日完成了刺猬紫檀木貨物報關和報檢手續。

但是,紫檀木在交付過程中發生了失竊事件。2014年8月21日,廖女士向沙溪分局隆都派出所報案,稱2014年7月25日14時許,她在沙溪鎮自來水公司對面的界木廠處發現公司購買的一批木材被盜竊了部分,重約9噸,損失約65000元。

2014年8月29日,隆都派出所出具了一份說明,派出所綜合調查情況,不排除運載汽車在運載途中卸載木材的可能性。但是,案件尚未偵破,貨運公司拿著廖女士7月25日簽名的派車單,索要運費。

這張單據上還有 “封條完好無損”幾個字,既然貨物不完整,廖女士為何要在派車單上簽名?“那幾個字是后來被人填上去的,有證人可以證明貨物開箱時我并不在場。我到達后,集裝箱已經打開了。”

■買家拒絕支付相關費用,貨運公司起訴索還

此外,貨運公司還拿出了一份2014年8月27日與廖女士簽訂的協議,這份協議上注明了涉案兩個集裝箱清關費用合計2.76萬元,寬限3個月歸還,原因是要等官方調查結果。如果調查證明是貨運公司的責任,那廖女士就無需支付這筆費用,否則廖女士要在2個工作日內付錢。

對于27日簽訂的協議,廖女士解釋說她是受迫簽的。“當時還有另外4個集裝箱沒到達,我報案后,貨運代理公司拒絕向我交付剩余4個柜的木材,她得支付額外費用,于是被迫與貨運代理公司簽訂了協議。”

2014年8月29日,貨運代理公司按照協議的約定,為廖女士完成了剩余的刺猬紫檀木貨物的報關和報檢手續,并在當天將這四個集裝箱交付給了廖女士。雙方協議約定的三個月很快過去了,警方調查依然沒有出來。2014年12月1日,貨運公司向廖女士催收貨款。

在遭到廖女士拒絕后,貨運公司于2015年1月20 日起訴到法院,要求廖女士支付2.8萬元代理報關費和集裝箱維修費,并支付相應違約金。

相關閱讀:18萬紅木家具失竊 2名嫌疑人被捕

■無法證明,買家終審被判付款

在法庭上,廖女士向法院提出了這次運輸過程的諸多疑點。“2014年7月25日派車單上“封條完好無損”是貨運代理公司員工事后添加的,我們申請對這幾個字進行筆跡鑒定。此外,運輸木材的車輛行駛路線不合常理,貨運代理公司對此沒有作出解釋,貨柜的柜鎖在運輸途中被更換了。”對于后來那份協議,廖女士認為貨運公司是乘人之危,因此協議應該是無效的。

為此,廖女士向法院提交了隆都派出所2015年10月14日出具的一份《證明》,擬證明廖女士被盜竊木材一案正處于刑事立案偵查階段,貨運代理公司具有重大嫌疑。

法院審理該案后認為,廖女士無法證明自己是受迫簽訂后來的協議,所以協議是有效的。雖然廖女士提供的隆都派出所出具的關于案件存疑情況說明及2015年10月出具的《證明》,但這些都只能表明公安機關不排除貨運代理公司的犯罪嫌疑,但這并不能證實貨運代理公司存在盜竊涉案木材的犯罪行為。

如今,公安機關調查結果無法確定木材失竊是貨運代理公司的責任。而且,公安機關超過3個月仍沒有作出明確的調查結果,因此廖女士應當按照協議支付費用。至于“封條完好無損”的字跡問題,廖女士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派車單上簽名確認,表明她對派車單所記載內容予以認可,“封條完好無損”字樣是不是廖女士本人所寫,并不影響派車單的證據證明力。

近日,市中級法院終審判令廖女士向貨運公司支付2.8 萬元費用。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原標題:家具廠:貨運公司有嫌疑,拒付費用貨運 公司:家具廠已簽收,與我無關 記者:張房耿)

久久九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