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古家具看走眼 1070萬打水漂只能認了
買古玩的人都知道,“看走眼”買到贗品或是不如預期的事情屢見不鮮,損失往往多以萬計。5月19日,浙江省寧波市慈溪法院通報了一起因古玩交易引發的合同糾紛案。
花千萬元買的寶貝“有問題”
原告叫黃連江(化名),是浙江省紹興市上虞的商人,同時也是古玩愛好者。
2014年4月,他經畫師姜大偉(化名)介紹,與慈溪古玩收藏者王國賢(化名)相識。之后,黃連江與妻子在王國賢那兒,看中了1件翹頭案和2件雕龍裝飾柜。
同年7月,黃連江與王國賢談妥價格,確定了1件翹頭案為750萬元、2件雕龍裝飾柜為320萬元,合計1070萬元。
隨著貨物運送到位、錢款支付完成,這樁買賣算圓滿結束。可是大半年后,黃連江卻變卦了。
黃連江陳述,王國賢在推銷時的材料,事后被證明有很大問題。
“跟我推薦時,說一件是明末清初的翹頭案,聲稱材質為黃花梨;另一對則是清朝時期雕龍裝飾柜,材質為小葉紫檀。”之后,經姜大偉多次撮合,兩人于2014年7月談妥價格。
2014年8月14日,他將70萬元付至王國賢賬戶,1000萬元付至王國賢指定的他人賬戶。
然而到了同年12月底,銷售紅木的人查看過后告訴黃連江,翹頭案和雕龍裝飾柜材質有問題。于是,黃連江在2015年4月委托國家林業局林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杭州)進行鑒定。
檢驗報告結論為——翹頭案和雕龍裝飾柜所用木材均為紅酸枝。
看到這個結論,黃連江怎么都咽不下這口氣,認定當初王國賢和姜大偉存在欺詐行為,才導致自己產生重大誤解,于是向法院提起訴訟。
相關閱讀:紅木材質不同 家具價差14萬
想撤銷買賣合同被法院駁回
庭審時,被告王國賢稱從沒向黃連江承諾過材質、年份等,也沒就材質達成過任何約定,是黃連江自己現場查看后達成的現貨交易。他們倆是以字畫換家具,交易時黃連江額外補給他70萬元,且黃連江夫妻現場查驗了物品才確認購買。
承辦此案的法官說:“這類物品并無國家或行業指導價,在無任何參考標準情況下,實物查看往往是確定是否交易的根本途徑,相應交易風險就由雙方自行承擔。”
最終,慈溪法院駁回了黃連江提出的撤銷買賣合同、王國賢立即返還1070萬元、姜大偉對上述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全部訴請。
(原標題:買古玩“看走眼” 黃老板只能自己認了 記者:朱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