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維權難操作 統一“三包”很關鍵
隨著家具更新速度的加快,家具銷售進入相對快速發展的時期,各大家具賣場、各大家具品牌之間也展開了各種各樣的促銷大戰。然而,目前家具行業還沒有統一的“三包”規定,消費者權益受侵害案例時有發生,維權難度相當大。
今年9月,消費者馮先生在我市某家具店購買了一套較為高檔的沙發,花了12000多元,商家沒有給馮先生開具發票。沒想到,沙發買回家不到一周就出現明顯裂縫,商家承諾贈送的物品,包括3張座墊和5個抱枕也一直沒有送貨。馮先生第一時間與商家溝通,但商家的態度強硬,退貨要求遭到拒絕。據馮先生反映,商家表示,退貨可以,但不能全額退款,必須支付他們2000元,用作接待馮先生的服務費和商品運輸費等。商家還要求馮先生支付正在制作的座墊和抱枕的費用以及運費,否則不予退貨。媒體介入后,商家態度略有緩和,并迅速將贈送物品送到馮先生家中,但馮先生要求的退貨,一直遙遙無期。
據了解,目前國內家具行業尚無具體的三包法規,即便是國家強制標準《消費使用說明(家具)》)里面也只是比較含糊地說“質量保證期限為兩年,并實行包修、包換和包退”,并未對三包的具體期限、責任人、操作規定作出詳細明確的規定。出現家具消費糾紛時,消協主要依據《消法》《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并參考《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及生產廠家、經銷商的書面承諾進行調解。但是,各個家具企業承諾的內容各不相同,進行產品質量鑒定又往往存在成本費用高、雙方意見不合等問題,消費糾紛解決起來障礙重重。
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在簽訂家具購買協議時,要認真閱讀條款,商品質量、售后服務、違約責任等相關內容,盡量用書面形式加以約定,注意核對家具的各項內容,如型號、款式、材質等。對商家的自訂條款千萬不能掉以輕心,要防止一些商家制定一些不利于消費者的“霸王條款”。同時,要注意保留好所有的發票、收據、保修卡及相關宣傳資料,以便在家具出現問題時,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或申訴。
(原文標題為:家具無統一“三包”維權難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