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家具問題多出在結構安全及警示標識
4月5日,北京市工商局對市場上銷售的家具類商品進行抽樣檢驗,結果顯示兒童家具不合格占一半以上,多個知名品牌均上黑榜,抽檢不合格項目主要集中在結構安全和警示標識上。而3月份上海工商局公布的兒童家具不合格項目也主要是集中在結構安全和警示標識兩方面。這兩項指標均屬國家強制性標準,屬于重要安全性能指標。
北京市工商局流通領域家具類商品抽檢不合格名單部分截圖
結構安全問題多細節之處見分曉
兒童家具的結構安全問題表現在多個方面,其中最為常見的就是邊角未倒圓、孔及間隙卡手指、家具高于600mm無固定、密封空間無通風、力學性能試驗不達標等。因為結構安全涉及的問題表現多樣,對兒童造成的傷害程度也不盡相同,“通用條件”針對這一系列問題均有明確規定,消費者也可以通過這些細節來判斷兒童家具是否足夠安全。
“通用條件”規定,兒童家具不應有危險銳利邊緣及尖端,棱角及邊緣部位應經倒圓或倒角處理,并設定了倒圓角半徑或倒圓弧長度的限制數值,產品離地面高度1600mm以下位置的可接觸危險外角應經倒圓處理,且倒圓半徑不小于10mm,或倒圓弧長不小于15mm;家具由剛性材料制成并在使用過程中可能產生傷害、危險性和可觸及的突出零部件,應將末端彎曲或加上保護帽或罩以有效增加可能與皮膚接觸的面積以免刺傷或劃傷兒童。
“通用條件”還規定,產品剛性材料上,深度超過10mm的孔及間隙,其直徑或間隙應小于6mm或大于等于12mm;產品可接觸的活動部件間的間隙應小于5mm或大于等于12mm,以避免夾傷兒童手或身體其他部位的潛在危險。所有高桌臺及高度大于600mm的柜類產品需要按規定固定在建筑物上,以避免兒童攀爬致使柜體傾倒造成砸傷。
為避免封閉式家具給兒童帶來傷害,“通用條件”中規定,封閉的柜體連續空間大于0.03m³,內部尺寸均大于等于150mm時,應具有一定通風透氣功能,以保證不會使兒童產生窒息的潛在危險;并且要求關閉件如門或蓋子不能裝有自動鎖定裝置,以免兒童進入后不能自行走出。
“通用條件”中力學性能試驗通過對家具或家具部件的穩定性試驗、沖擊試驗、強度試驗以及耐久性試驗等,評估家具的結構強度安全,按使用年齡段來劃分試驗水平及確定各項試驗項目。產品適用年齡段標識為“3~6歲”,則相應的力學試驗水平為1;若標識“3歲及以上或7歲及以上”,則力學試驗水平為2。以避免兒童因家具的穩定性或耐久性等不足造成摔倒或其他創傷。
4月5日,北京市工商局抽檢公布的43批次不合格產品中,有16批次產品有結構安全的問題;4月14日,國家質檢總局抽檢出的13批次不達標產品有5批次也是結構安全問題。
警示標識勿忽視潛在危險須規避
兒童家具不合格的另一個主要因素就是警示標識。警示標識能夠有效提醒消費者(特別是兒童)正確使用兒童家具,規避潛在的危險。
但是記者在實地調查中也發現,并不是所有家長都會關注警示標識的問題,許多人認為警示標識“就是一張紙的事”,只要不是產品質量的問題應無大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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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條件”規定,兒童家具在使用說明中必須明確標示適用年齡段,如“3~6歲”、“3歲及以上”或“7歲及以上”;對于有折疊或調整裝置的家具,應在產品適當位置標示“警告!小心夾傷”的警示語;對有升降氣動桿的轉椅應在適當位置標示“危險!請勿頻繁升降玩耍”的警示語,并且明確規定警示語中“危險” 、“警告”、“注意”等安全警示字體不小于4號黑體字,警示內容不應小于5號黑體字。
國家質檢總局抽檢出的13批次不合格產品中警示標識問題竟有10批次,約占問題的77%。看似一張紙的事,卻爆出了企業最薄弱的問題。
劣幣驅良幣原因很多樣
曾清林表示,兒童家具結構安全問題,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企業在產品研發過程中,未充分考慮到兒童的使用習性。兒童天性好動,攀爬、搖晃家具是常事,所以兒童家具在結構設計上必須安全穩固,以防產生不必要的危險。
企業在產品的制作工藝中也應使用優質可靠的五金件,從細節上做到最優。細節問題看似微小,但卻關系重大,一些細微之處的不合格,往往會給兒童造成致命性的傷害。
警示標識不合格是兒童家具常見問題,曾清林表示,導致這一現象的最主要原因是“劣幣驅良幣”。一些不合格的產品不貼警示標識,這些企業在銷售過程中反而去誤導消費者貼了“警示標識”的產品是不可靠的,導致有些企業不敢貼警示標識,這也是目前行業的亂象之一。
曾清林還說道警示標識不合格的另一個原因是部分企業對兒童家具安全的認識意識不夠。潛意識里把兒童家具當作是成人家具的縮小版,卻沒有考慮到孩子的好奇遠遠大于對未知事物的恐懼,在使用兒童家具時他們并沒有成人的安全意識,企業尚沒認識到無警示標識產品給兒童使用會有潛在危險。
(原標題:兒童家具:結構安全和警示標識問題最普遍 作者徐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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