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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水杯自爆致傷 起訴宜家索賠105萬余元

導讀:
王女士受傷是否與玻璃杯有關,被告方也稱無法證實,“當晚的情形都是原告自己口述,唯一的宜家客服人員到場查看后也是寫明“顧客自述”,這沒有辦法證實當時發生了什么,以及玻璃杯爆裂的原因是否和原告的受傷有因果關系。”

王女士稱,她在家使用從宜家購買的名為斯黛娜玻璃杯喝水時,水杯突然爆裂,致其當場昏迷,下唇縫合4針,一顆門牙斷裂。因認為宜家的產品不符合行業標準,存在嚴重缺陷,于是王女士將北京西紅門宜家家居賣場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還購物款3.9元并進行雙倍賠償。此外,王女士還要求賠償醫療費、后續治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05萬余元。2018年4月16日,該案在大興法院開庭。被告稱,王女士無法證實涉案杯子購自宜家,且該款杯子銷量達61萬件,目前只有王女士一起自爆受傷投訴。

王女士

戴著帽子、眼鏡、口罩的王女士來到法院

涉案玻璃杯

涉案的玻璃杯目前仍在宜家有售

杯子爆炸致傷索賠

王女士稱,2018年4月10日凌晨4點左右,她起床去廚房,打算用從宜家購買的斯黛娜玻璃杯喝水。不料,當她往杯子里倒入常溫水,并拿到嘴邊準備飲用時,玻璃杯突然爆裂,將其炸暈失去知覺。她醒來后立即到解放軍空軍總醫院就診,經診斷為面部裂傷、牙外傷、口腔黏膜潰瘍。由于唇內傷口較深,縫了4針,受損門牙實行RCT+冠修復。王女士稱,自受傷至今共就醫12次,又因產生失眠、焦慮、驚懼等癥狀,數次尋求心理輔導。王女士表示,她從事珠寶設計工作,這次事件導致她對水晶、玻璃類制品有了恐懼心理,無法正常工作,且相貌受損嚴重,心靈和生活都造成難以估量的負面影響。因認為宜家的產品不符合行業標準,存在嚴重缺陷,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宜家公司賠償其各項損失共計105萬余元。

起訴宜家消費欺詐

該案在大興法院開庭審理。王女士戴著帽子、眼鏡、口罩來到法院。

庭上,王女士的代理律師稱,事后王女士多次聯系被告,但對方至今未給予任何賠償。另調查發現,宜家的玻璃杯至少發生過6次自爆事件,造成多人受傷,并附有受傷人員的書面證言及照片證據。被告明知該款玻璃杯存在缺陷,仍然對外銷售,構成消費欺詐。原告方還出具證據表示,涉案玻璃杯存在鋒利的棱角,“大家可以看看這個炸碎的玻璃杯,碎片非常尖銳,并非鋼化玻璃的標準。而且宜家在王女士受傷事件后曾在其官微公開聲明,鋼化玻璃制品有一定的自爆率,為什么宜家沒有對消費者就此嚴重缺陷進行危險警示?”

宜家質疑商品來源

被告方在答辯前,先對王女士的遭遇表示了同情,“不論王女士什么原因受傷,是否與被告的產品有關,我們從人道主義立場,都表示深深同情。”被告方稱,事發后一直積極與原告協商,“但王女士漫天要價,所以協商沒能進行下去。”

隨后,被告方對于自爆玻璃杯是否從西紅門宜家購買提出質疑,“首先王女士沒有提供購買的收據等相關證據。我們根據王女士提供的購買時間調取了購買記錄,當天一共賣出28個斯黛娜玻璃杯,分別由三名會員購買,但他們與王女士并無關聯。因此,我們質疑王女士所用玻璃杯的來源。”

被告自稱符合國標

對于王女士受傷是否與玻璃杯有關,被告方也稱無法證實,“當晚的情形都是原告自己口述,沒有第三方驗證,唯一的宜家客服人員到場查看后也是寫明“顧客自述”,這沒有辦法證實當時發生了什么,以及玻璃杯爆裂的原因是否和原告的受傷有因果關系。”

被告方一再表示,他們所銷售的產品不存在質量問題,完全符合國家標準,“斯黛娜玻璃杯抗熱震性檢測報告表明,溫差在200攝氏度范圍內不會發生破裂現象。”被告方稱,經其調查發現,涉案玻璃杯從2014年開始出售,直到現在總共賣出61萬多個,除王女士外,并未收到傷人的投訴。基于以上部分,被告方認為原告的訴求沒有依據。

此案并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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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走訪

涉案玻璃杯仍在售

在西紅門宜家家居看到,涉案同款斯黛娜玻璃杯仍在貨架上銷售,標價為3.9元。與其他杯子有所區別的是,這款玻璃杯上附有一張卡片,上面寫道“友情提示:鋼化玻璃的承載能力約為普通玻璃的五倍,因此這款玻璃杯更耐用,耐撞性更強。但是,鋼化玻璃受到敲擊、撞擊或刮劃后,也會像其他玻璃一樣破碎。只是這種玻璃破裂后基本不會形成鋒利的碎片。因此,使用玻璃杯時請務必小心輕放。”

對此,王女士稱,她購買時并沒有看到這種卡片,“應該是后加上的”。

(原作者:李傲 原標題:水杯自爆致傷 起訴宜家索賠 原告:要求賠償105萬余元)

久久九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