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2萬元訂櫥柜卻遭套路 省消保委:合肥志邦涉嫌強制消費
近日,合肥市民黃先生向記者反映,其在合肥志邦家具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肥志邦)交納兩萬塊錢訂購櫥柜。當他確定了櫥柜設計方案時,銷售員告知其開具的收據標明有1萬元定金是訂購衣柜,若不訂購衣柜定金不予退還。對此,安徽省消保委認為,在未簽訂主合同的前提下,定金合同不成立,商家行為涉嫌強制消費。
市民反映:合肥志邦強制訂購衣柜
“我只想訂購櫥柜,非要我再訂購衣柜,不定就不退我1萬元預付款,這不就是強制消費嗎?”近日,合肥市民黃先生向記者反映稱,其去年9月與愛人在合肥志邦紅星美凱龍店咨詢新房定制櫥柜事宜。銷售員告知他需要先交2萬元定金,再給設計方案供其選擇。
據悉,當時合肥志邦給黃先生開具了兩份收據,分別是衣柜和櫥柜,上面寫著“定金不退抵扣合同款”。“我當時表明了只想要訂購櫥柜,而衣柜需要再考慮。但銷售員說分別開收據能幫她‘沖業績’。”
黃先生在接受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采訪時表示,在交完錢去看櫥柜設計方案時,合肥志邦銷售員說櫥柜的總價為1萬9千元,櫥柜和衣柜的定金分別為1萬元。如果黃先生不訂購衣柜,衣柜的1萬元定金不予退還,還需要再交9千元。“我預先交了兩萬元,現在定了1萬9千元的櫥柜,他們還應該退給我1千才對。”黃先生認為,合肥志邦僅僅開具了一個寫著“定金不退抵扣合同款”的收據,沒有合同具體約定,收據上也沒有自己的簽字,因此合肥志邦要求其必須訂購衣柜的行為涉嫌強制消費。
志邦回應:將與消費者商討和解方案
5月12日下午,合肥志邦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黃先生已走法律程序起訴該公司,現在處在庭外調解狀態。“本身是客戶預交的款,店面也給了設計方案等服務,對于客戶提出的較高金額賠償方案不予接受。”隨后,一位自稱為合肥志邦客服部唐經理的人告訴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因為定制產品跟一般商品不同,需要先交定金,后面也為客戶提供了衣柜的設計方案。”黃經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對于僅憑收據不能定義為“定金”的觀點表示認同,并稱他們將于近期與黃先生協商和解方案。
省消保委:合肥志邦涉嫌強制消費
昨天,記者就此事采訪了安徽省消保委法律與公共事務部董杰。據其介紹,“定金合同屬于附屬合同,是擔保主合同的。在沒有主合同僅有一張收據的情況下,這個定金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董杰介紹稱,從合肥志邦寫的收據看,只能說明該公司收取了顧客2萬元錢,而這2萬元不能作為定金收取。“如果消費者確定定制櫥柜和衣柜,商家需要將定制的方案、交付時間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下來,此后消費者交付的款項可以定義為定金。”退一步說,即便簽訂了主合同,定金的數額也不能超過主合同金額的20%,合肥志邦收取的定金超過了這個比例,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
董杰認為,既然沒有主合同約定,那么商家有關一萬元訂購櫥柜、一萬元訂購衣柜的說法也不成立。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強制用戶、消費者購買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屬于強制消費行為。商家要求消費者不認購衣柜不退還1萬元的行為涉嫌強制消費。根據《安徽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商家的行為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消費者可以向當地消保委或者撥打12315電話進行投訴。”
當天下午,安徽江瑋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麗表示,定金合同成立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為前提,而主合同可以是口頭約定也可以為書面約定。若是有證據表明消費者和商家在定制櫥柜時口頭達成了合意,是可以收定金的。反之,若是沒有證據表明消費者和商家在定制衣柜上達成合意,說明沒有定制衣柜的主合同,那么定金合同也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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