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特古家具經典半桌的由來
在古代傳統家具中,桌案是其中的一個大類,種類豐富,體現了濃郁的古典文化內涵,其中有一種半桌,是傳統家具中的另類,它和傳統的八仙桌、方桌、棋桌、畫桌、琴桌不同。那么何謂“半桌”?
半桌的由來,有一個《屠岸聽書》的傳說。兩千多年前的春秋戰國時期,晉國奸相屠岸專橫肆虐,陰險狠毒,殘害忠良,怨聲載道。但其妻心地善良,對丈夫行為深 為憂慮,想通過聽書規勸丈夫改邪歸正,棄惡從善。一日,藝人張維上門說書,大談忠義,講的故事一共是兩個人物,一個忠臣、一個奸臣,忠臣愛國愛民,死后流 芳百世;奸臣害國害民,死后墳墓也被別人劈了。屠岸做賊心虛,惱羞成怒,拔出寶劍欲斬張維。張維情急之下,舉起一張方臺拼命抵擋,劈叭一聲,劍落方臺,臺 子一分為二,變成兩張半桌,張維拖了一張半桌逃出屠府。從此,張維將半桌作為證據,用說唱形式鞭韃權奸,受到百姓的歡迎,只是傳說而已,并無確鑿的考證。 不過現在蘇州彈詞書場說書用的的確是半桌,大概是因其在臺上美觀大方,而且靈活方便。
半桌屬桌形結體,但也有作案形結體的,其基本樣式是形制較小的長方形桌案,四條桌腿被安置在桌面的四角,上端做短榫,分別與桌面的邊挺和抹頭相接,比酒桌 高而寬。嘉慶年間篡修的《工部則例》規定半桌尺寸為長二尺九寸,寬二尺,高二尺六寸,長度約與八仙桌相等,寬度則超過半張八仙桌,故北京匠師稱之為“半 桌”,而當八仙桌不夠用時,半桌可拼接上,所以半桌又叫“接桌”。
半桌還有半圓形的,桌下施三足或四足,一般做成鼓腿膨牙式,兩張合起來是一張圓桌,單獨使用時一般靠墻放置,也稱“月牙桌”,兩邊擺坐墩。明清圓桌常常由兩張半圓桌拼成,也有整面的折疊圓桌和獨腿圓桌等。
半桌因其體積較小而易于調動,結構合理而堅固耐用,用途極為廣泛,既可供飲酒用膳使用,又可單獨立于墻隅,上面陳設許多古瓷古董。明及清中期以前多用黃花梨木制作配合成對椅類在廳堂擺設,亦可拼于方桌一起使用,在民間很是流行,今日的江南鄉鎮仍到處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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