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物流弄丟12萬元的家具,卻只賠2000元?
通過西安德邦物流退貨,貨物卻丟失,遇上這事的郝女士非常氣憤。
2014年11月,郝女士盼了許久,從北京寄來的家具終于到貨,但拆箱后,她卻很失望。“實物與圖片差距太大,不適合我家裝修風格,只能與商家協商退貨。”郝女士說,2014年11月19日,西安德邦物流的工作人員上門取貨。“我記得工作人員問我是否需要保價,我說保。我也不知道為啥最后只保了2000元,再加上郵費一共5600元。”
昨日,根據郝女士提供的物流賬號,華商報記者搜索發現,寄出的第三天,即2014年11月22日,顯示貨物已到達目的地北京,并短信通知收件人取貨。德邦物流的向經理稱,貨到后,公司曾多次通知收件人取貨,但收件人電話無人接聽。而郝女士稱,貨到后,她多次電話向德邦聯系索要銀行賬號,要給對方支付運費,但對方一直沒給賬號。拖了半年后,德邦回復稱,因為人員變動,貨一時找不到,但肯定沒丟。之后,她又多次詢問,對方一直說在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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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今年4月,我才得到德邦物流正式回復,說東西丟了。并表示可按當初的保價,賠償2000元。但我肯定不接受啊,我的家具價值12萬呢!”郝女士說。向經理稱,“德邦一直都是按貨物的實價保價,保價多少就賠償多少。”昨日,華商報記者看到了郝女士提供的當時購買家具的電子目錄表,總價為126160元。
在德邦物流提供的貨運單上,郝女士的家具保價2000元,保價費為12元,保價比例為6‰,但如果按12萬元保價,郝女士就得交720元的保價費。
陜西維恩律師事務所吳江濤律師稱,郝女士目前面臨的最大問題是,沒有與承運人就托運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意外丟失、毀損等情況如何賠償進行約定,而且郝女士在承運人擬好的運輸合同上簽字,就等于認可承運人對于賠償的條款,即托運物的保價。如果郝女士對貨運公司的賠償不滿,也可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吳律師提醒,寄送貴重貨物時,最好先與承運人即物流公司就可能出現的意外及賠償進行協商約定,訂立獨立賠償合同。
(記者:付啟夢 原標題:12萬元家具保價2000元 物流公司丟后只賠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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