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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市民花17萬買來贗品紅木家具

導讀:
17萬多元購買了一套紅木家具,本以為是淘寶成功,不想買來的卻是贗品。因涉及柜臺私下交易,商家人去樓空,消費者維權難。

17萬多元購買了一套紅木家具,本以為是淘寶成功,不想買來的卻是贗品。因涉及柜臺私下交易,商家人去樓空,消費者維權難。

2013年5月,喜愛收藏的張先生在安徽蚌埠市一家大型家居賣場看中了一套正在打折促銷的紅木家具,原本幾十萬的價格,一下降至20萬以下,張先生暗自竊喜,決定下手淘寶,經過一番交涉,最終初步敲定為17.52萬元。不過商家稱,如果在柜臺交易,不開具商場發票,還可以給張先生讓利4000元。張先生自覺對紅木有些了解,只是對標稱刺猬紫檀和巴里黃檀的床品不太有把握,于是和商家達成約定:對自己有些疑慮的5萬元商品,款項交給商場,并開具詳細的商場銷貨清單;其余12萬元雙方自行交易。

3個多月后,張先生再次來到該賣場時,發現原先賣家所在的專柜已人去樓空。2013年9月,張先生通過專業機構檢測得知,自己購買的紅木家具并不是商家承諾的高檔紅木。當時的賣家是再也聯系不上了,而賣場也因收取專柜保證金過低,也不愿承擔退貨責任。

當年10月,張先生將此事投訴至市工商局12315中心。12315中心工作人員調查認為,張先生將款項交到商場收銀臺,并使用了商場統一的銷貨單,應視為直接與商場進行的交易,商場理應為此筆交易承擔連帶責任。不過,對于私自交易的商品,很難確定交易的明細情況,所以張先生應向專柜經營者維權。12月下旬,經12315中心多次協調,家具賣場在扣除張先生購買商品時贈品的價值后一次性退還其49000元。

蚌埠市工商局12315中心工作人員丁成提醒消費者,購買大件或貴重商品時一定要到信譽好的正規賣場交易;要使用商場統一的購物單據,并到商場指定的收款臺交款,勿與商家私下交易;購買貴重商品時,最好簽訂帶有懲罰性賠償措施的條款。

(原文標題為:蚌埠市民花17萬買來贗品紅木家具 維權時商家人去樓空)

久久九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