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蘭州月星家居廣場買家具贈電器 沒有身份信息不兌現?
參加商場贈電器活動,但需消費者出示本人證件,因消費者不愿出示,致使商家不予兌現。18日,記者就此事進行了走訪調查,律師表示:商家有義務兌現。
消費者:消費滿3萬卻難兌獎
據市民李先生介紹,他于今年元月份在蘭州月星家居廣場購買家具時,參加了購滿3萬送價值2000元掃地機的促銷活動。期間,單筆消費36900元,滿足這一活動規定。然而,當他與商家聯系兌獎時,商家表示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否則不予兌現。
“當時在訂單上沒有寫我的名字,但商家要求必須訂單所寫名字本人攜帶身份證前去兌取,其他人不能兌取。”李先生認為,身份信息屬隱私信息,商家無權查看或者備份自己的身份信息,作為消費者,既然已經消費,商家就應該兌現承諾。
“消費時,他們也沒有明確要求兌取電器時必須出示身份證,現在這樣要求,屬于不合理行為。”李先生表示,他不愿意向商家泄露自己的身份信息。
商家:核實當事人即可兌現
接到求助后,記者來到月星家居廣場,就該事件進行了了解。
該商場企劃部湯姓經理告訴記者,前期李先生和工作人員在電話中就此事進行了溝通,他也知道此事。商場制定該活動時規定要登記兌取人的信息,領取贈品時,還要合影留下記錄,所以才提出這一要求。
“并不是說非得訂單上寫的那個人親自來領取。”湯姓經理介紹:“只要我們核實是消費者授權的任何一個人,都可以拿著訂單來兌取掃地機。查看身份信息,只是為了核實而已,是他自己和我們溝通有問題。”
律師:作為消費條款 商家有義務兌現
針對李先生遇到的這一問題,甘肅法成律師事務所黨振清律師表示,李先生在消費時,已與商家達成了買賣合同。“購滿3萬獲贈價值2000元掃地機”作為消費時一項條款,商家有義務給予兌現。商家提出的要求消費者出示身份信息一項,并無明確的法律條款,屬商家自發行為,消費者有權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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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芳科 程健 原標題:買家具贈電器 沒有身份信息不兌現?月星家居廣場被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