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某“家裝貸”套現3000余萬 上海警方偵破一起騙貸商業賄賂案
近日,上海警方成功偵破一起協助貸款人虛構交易騙取貸款的商業賄賂案,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楊某和陳某。目前,兩人分別因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依法執行逮捕。
促銷貸款竟被中介盯上
2017年,為了促進消費,本市一家大型連鎖家居建材商場同一家商業銀行簽訂合作協議,由商業銀行為在家居建材商場內購買家居的客戶提供家居裝飾貸款業務。客戶可通過手機app軟件自助向銀行提交貸款申請,銀行即時審核通過后,貸款資金便會迅速地發放至商場賬戶。客戶可憑商場內商戶開具的購貨訂單至商場服務臺進行支付結算,而貸款資金便從商場賬戶自動劃撥至對應的商戶賬戶。
根據協議,這筆貸款資金只能用于商場內購物使用,不得套現。但由于此類貸款業務審批成功率較高,審批流程較一般貸款更為簡便,很快就被不法分子盯上。
今年1月,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在工作中發現,這家居裝飾貸款出現大批量借款人欠款逾期未還的情況,經調查,判斷很可能有預謀的騙貸行為,隨即立案偵查。
商場員工和中介內外勾結
經查,2017年8月,職業貸款中介楊某經他人介紹,結識了在這家居裝飾商場擔任營銷專員同時也是貸款業務專管員的陳某。楊某聽陳某提起這種貸款產品具有申請便捷、審核放款速度快的特點,便與陳某商議利用貸款業務為楊某招攬的借款人套取現金。楊某向陳某許諾,事成之后將給予一定的好處費回扣款作為回報,陳某欣然答應。
起初,楊某提議先小批量測試一下,如能成功再大面積鋪開。很快,楊某就找到了第一批借款人,為防止客戶知曉業務辦理途徑后繞開他自行辦理,詢問了借款人的個人信息后,楊某用自己的手機為借款人辦理申請手續。在提交銀行審批時,作為貸款專管員的陳某會提供他的手機收到的驗證碼幫助楊某進行驗證。銀行審批通過后,陳某便安排自己熟識的商戶為借款人開具虛假的家具訂單。
例如,借款人的貸款金額為10萬元,陳某便會指使商戶拼湊出一張金額10萬余元的訂單送至商場收銀臺,借款人則使用貸款完成支付。幾個工作日后,待貸款結算到商戶后,商戶便將資金轉賬至陳某賬戶,陳某再轉賬到楊某賬戶,楊某從中扣除20%-30%的手續費后,便將剩余資金轉給借款人。
累計騙取貸款3000余萬
套取資金如此簡單,楊某開始通過微信朋友圈大量發布貸款信息招攬借款人。不久之后,大批借款客戶便找上門來。截至案發,陳某指使商場內20余家商戶為楊某招攬來的吳某、徐某等300余名借款人開具虛假購貨訂單并成功套現3000余萬,而陳某從中收取楊某給予的好處費總計約人民幣130余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63、164條之規定,楊某和陳某的行為已構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目前,二人已被依法執行逮捕。本案中涉及騙取貸款的犯罪嫌疑人也已被另案處理。
此后,警方根據前期積累線索,接連抓獲了在該連鎖商場其他門店內從事協助客戶騙取貸款的中介袁某、李某以及商場工作人員孫某。到案后,袁某交代了從楊某處得知該貸款產品的辦理流程后,在另一商場內,采用許諾給予工作人員孫某回扣款的方式,讓孫某為其招攬的100余名客戶提供手機驗證碼,并安排相關商戶開具虛假訂單將貸款資金套出,涉及金額達790余萬元;犯罪嫌疑人李某也通過同樣手法為借款人套取銀行貸款,涉及金額930余萬元。現上述3人均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警方提示:廣大市民應前往正規金融機構辦理貸款,切勿聽信所謂貸款中介通過非正規渠道甚至采用欺詐手段騙取貸款,此類行為將受到法律制裁。
(作者:潘高峰、忻文軻 原標題:職業貸款中介向商場員工賄賂130萬 內外勾結助人騙貸套現3000余萬只為“吃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