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消費謹防合同變空文 購物留憑證條款細推敲
合同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憑證,但不少人在簽合同時大筆一揮,出了問題之后不僅無法維權,反被商家牽著鼻子走;還有人缺少法律知識,讓不良商戶鉆了空子還不自知……家居消費中因合同引起的糾紛和困惑不計其數,京華家居結合業主真實案例,提示您倘若遇到此類問題該如何處理。但更重要的是,購物時保留憑證,細簽合同,避免合同變成一紙空文。
不予返工可否解約?
案例 1
“我家裝修進行了一半,裝修公司的施工質量卻一直不能滿足我的要求,我請施工隊返工,但工長拒絕。他認為工程沒問題,而是我要求太高。如果重新做,就再出一份錢,而且延長工期。當時簽的家裝合同中明明寫著‘有質量問題的工程,裝修公司必須返工,而且費用由施工方承擔’。現在施工方這樣耍無賴,我想和他們解除合同再找別家公司做行嗎?”——業主趙女士
解讀 不符合標準才可返工
2013版《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下稱《北京市家裝合同》)中規定,因乙方(裝修公司)責任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需要返工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也就是說,工程質量差是返工的前提。那質量是否符合驗收標準由誰判定?工程專家孫培都介紹,若業主不認可家裝公司質檢部門的判定,如家裝公司是入駐賣場的,可找賣場介入;還可請第三方監理公司判定質量。若有異議,可撥打12315等投訴電話,尋求工商局調解。若調解無效,工商局會建議雙方進入訴訟程序。訴訟開始后,法院會指定第三方鑒別工程質量。
至于趙女士想解約的想法,北京今朝裝飾公司工程部經理崔濤稱,家裝工程中業主中途解除合同的情況時有發生,《北京市家裝合同》中第十二條第3款規定,一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對方,并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業內人士表示,一般業主提出解約,家裝公司會提出總工程款10%左右的賠償要求。
支招 中途退單或遇高收費
業內人士表示,業主對施工質量有異議完全可以走投訴的路徑來解決。如果確實不合格,損失應由家裝公司承擔。不過提醒業主要理性看待合同條款。工程不合格是指不符合驗收標準,并非業主的個人評價。“大部分家裝公司做的是普通家裝,只要符合驗收規范就是合格工程,但很多業主自己有更高的要求。也有施工隊或小公司覺得伺候不起,直接甩手不干的。”建議消費者事先了解一些工程驗收要點,既不要放松工程質量監督,也不要矯枉過正。
至于趙女士想解約后另找公司來做的想法,業內人士表示解約除了需要賠償裝修公司部分違約金外,剩下的半拉子工程雖然也有公司接單,但會詳細簽訂合同,與前面的工程劃清責任。還有業內人士表示,接手的公司會將價格至少提高一倍。“這種中途退單的工程,各家裝公司心里都有數,很多是業主對工程要求特別高,再加上舊工程的拆改。為了工程順利進行,接手公司會將業主挑剔的部分考慮進去,工程款必然增加。”
新增吊頂工程如何變私單
案例 2
“我家臥室的吊頂在工程保修期內開裂了。裝修公司卻表示,因為原來沒有這個設計,屬于‘私單’,所以不負責保修。我回想了一下,當時是在工程做了一部分后才與工長、設計師商量著加個吊頂。增項款交給了工長,他說會交給公司。我這怎么就成了私單呢?”——業主陳先生
解讀 私單不享受保修
《北京市家裝合同》第六條第四款規定,甲方不得與乙方設計師或施工人員私自確定工程變更內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擔相應責任。這已經明確指出了,家裝公司不需要對私單負責。崔濤介紹,如果業主要增項或減項都要通過填寫家裝公司的相應單據來完成。如果沒有變更單據,一般都認為是所謂的私單。日后出現問題,只能消費者自己想辦法解決。
支招 項目變更需書面約定
陳先生的虧就吃在沒有仔細研讀合同及過分相信工長上。《北京市家裝合同》第六條第一款就明確指出,施工期間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當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這就提醒消費者,一旦項目變更應該有書面約定。但陳先生根本不了解合同內容,直接把錢交給了工長。建議消費者多長個心眼,除了了解合同外,對于結算的問題也不能輕信他人,即使是他人代繳,也應索要和保留相關票據。
商家擺錯價簽,卻要我加錢?
案例 3
“我選擇了某裝修公司的套餐產品,不太喜歡套餐內的衛浴產品。當時展員介紹,只要是樣板間里所有使用綠色標簽的產品都可以隨意替換,但換紅色標簽的就需要另加錢。我選擇了一套標有綠色標簽的產品進行了替換,并簽了合同。后來裝修公司告訴我,當時變更的那套衛浴產品需要加錢才給安裝。公司給我的解釋是,當時產品的標簽顏色擺錯了。這種情況,我應該加錢嗎?”——業主孟先生
解讀 商家應履行原合同
同創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仕平向記者表示,一些在常識上說得通的東西,在法理上可能并不成立。比如商家說,當時價簽放錯了,要求變更合同,那也應該提出相應的證據。另外,即使標簽有錯誤,但并不構成重大誤解,因此不能變更或終止合同,商家應按原合同履行,給消費者安裝產品并不加收費用。
支招 隨手拍留下維權憑證
其實消費者在整個過程中也存在失誤,就是沒有詳細地簽訂合同。比如套餐里的這套衛浴產品,如果當時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產品的價格,那么,也就沒有后面的麻煩了。另外,在購物過程中,消費者可以拍照、錄像、錄音、保留圖冊等來作為日后的維權證據。如案例中的情況,孟先生如果能提供衛浴產品下擺放綠色價簽的圖片,那將是有力的證據。
安裝只保修一年合理嗎?
案例 4
“我家散熱器跑水,把客廳和臥室的家具都泡壞了。廠家回復這屬于安裝責任,要我們找安裝隊伍。但安裝的人又說,當時單獨簽訂安裝合同,保修一年,現在保修期已過,不負責賠償。這損失最后還要我來承擔,這合理嗎?”——業主孫女士
解讀 產品不合格保修期后也可追責
記者咨詢律師后得知,采暖器并沒列入國家的三包規定,對保修服務長短也沒有明確規定。既然雙方約定了保修期限為一年,而且事發的時候暖氣也使用了一個采暖季,這時出現意外,經營者可以免責。而據記者了解,采暖器安裝保修期限為一年是業內通行做法。雖然這并不違背法理,但律師提醒,只把目光集中在保修年限上可能讓商家鉆了空子。商家在保修期后免責的前提是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沒有瑕疵。如果產品本身不合格,孫女士仍然可以在保修期結束后追訴商家責任。
支招 買產品時還得考慮商家信譽
簽訂保修、安裝合同時一定要先了解所購買的商品國家有沒有規定的硬性保修年限。如果國家規定保修兩年,但商家只簽訂一年的保修合同,那么合同無效。業內人士還介紹,一般大品牌在過了安裝保修期后,也會因為責任和口碑問題幫助消費者無償處理跑漏等問題,所以在購買產品時也要著重考慮商家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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