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定制家具竟3年未收到對板貨
通過淘寶網定做家具,結果收到的貨并不稱心,“較真”的買家要求賣家重做,并留置家具到賣家作出其滿意的家具為止。賣家覺得這樁買賣做得著實“心塞”,一氣之下將買家告上法院。誰知,買家也不樂意了,隨后反訴。
昨天,鹿城法院宣判該起定作合同糾紛案,要求賣家在指定時間內交付合格貨物并承擔運費。
賣家
遇上較真買家“給跪了”
趙女士在廣西開了一家紅木家具實體店,同時,她和陳先生共同經營著一家網店。
2011年10月底,溫州的張女士通過淘寶網找到上述網店,下單定做羅漢床。雙方約定價格為65000元,前期支付定金15000元,由張女士承擔物流費,加工周期為35天。同時,他們羅列了包括規格、用料等13個細節。合同訂立后,張女士依約付清所有貨款。
同年12月29日,張女士收貨后,認為其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扣留了羅漢床,要求賣家交付合格貨物再返還。經協商,賣家同意重做,并退還張女士9900元。
2012年5月4日,賣家重新發貨,但張女士認為第二套羅漢床仍然不符合雙方約定。
賣家認為張女士故意刁難,不想再做這樁生意,要求張女士將兩套羅漢床退還,張女士拒絕。2012年6月22日,賣家趕到溫州,雙方商定,賣家退還張女士5萬元,張女士退還第二張羅漢床,由賣家再做一張。但因為第三張床的相關事宜未談妥,隨后賣家自行將剩余貨款退還買家,并另行支付900元作為利息,但張女士不為所動,仍拒絕發還第一套羅漢床,并一再要求賣家按約定重做。
今年7月3日,趙女士、陳先生將張女士告到法院,要求其退還羅漢床或按市場價支付12萬元,并賠償路費、律師費2萬元。法院當日受理此案。
買家
貨物存在明顯質量問題
張女士認為,自己依約支付全部報酬,但貨物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她扣留第一套羅漢床,等到賣家交付合格貨物后再返還也是賣家同意的,說明雙方以實際履行變更了協議內容,扣留貨物的行為應當視為雙方約定。
同時,她認為賣家單方面退款的行為不代表協議的終止,賣家仍負有交付合格貨物的義務。得知自己被賣家告了之后,她反訴賣家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交付合格的羅漢床。“要解除合同也可以,但得賠償我的損失。”張女士說。
法院
賣家按約交貨并承擔運費
法院認為,根據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賣家作為原告沒有提供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證據,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雙方通過淘寶網達成定作合同,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合法有效,對買、賣雙方都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應當全面履約,違約應承擔相應責任。賣家至今沒有向買家交付符合合同約定的定作物,顯屬違約,依法應當承擔繼續履行、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買家留置第一套定作物,符合雙方的約定,賣家在沒有履行交付符合合同約定的定作物之前要求買家返還第一套定作物沒有法律依據。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賣家應當在判決生效之日起35日內,向買家交付符合規定的羅漢床并承擔運費。買家收到符合規定的羅漢床后要立即返還留置的第一套羅漢床,運費由賣家承擔。此外,賣家還要賠償買家損失890元。
(原標題:網購定做家具三年多未收到對版的貨 雙方鬧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