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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家具當心這些消費陷阱!

導讀:
廣西南寧黃先生訂購沙發為淺色,提貨時發現沙發的顏色與他預定的不符;王女士發現她購買的衣柜、沙發、床等均與導購員介紹的材質有出入,而且餐桌與茶幾的型號也與她訂購的型號不符。工商部門提醒,購買家具時一定要把商家的承諾與消費細節寫進合同。

4月9日,記者從南寧市工商局東盟分局了解到,該分局寧武工商所近日成功調解一起家具消費糾紛,為消費者追回定金。工商部門提醒,購買家具時一定要把商家的承諾與消費細節寫進合同。

今年3月,消費者黃先生在東盟經開區某家私城訂購了9件家具,其中訂購沙發為淺色,總價共計1.96萬元,黃先生當即支付了5000元定金。當黃先生月底到店里提貨時看到,沙發的顏色與他預定的不符,而營業員堅持到貨的沙發顏色就是黃先生預定的。消費者黃先生要求商家退還定金,遭到商家拒絕。經寧武工商所調解,商家退還黃先生定金4500元。

淺色沙發

另據了解,今年1月,市民王女士在安吉大道某家具廣場購買了家具7件套,總價為1.8萬元,并交付定金3000元。家具到家安裝后,王女士發現衣柜、沙發、床等均與導購員介紹的材質有出入,而且餐桌與茶幾的型號也與她訂購的型號不符。王女士要求退貨,但是在與商家溝通過程中一直未能達成退貨協議。經調解,商家與王女士達成了退貨協議,并退還王女士的3000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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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家具時一定要簽訂合同,并在合同上注明購買的家具品牌、型號、款式、顏色、材質、規格等詳細信息;不要輕信營業員的口頭承諾,應把各種優惠事項列入合同,注意“定金”和“訂金”的區別,將違約責任及違約如何賠償寫入合同,合同內容越詳細,對消費者的權益保障越有利。

(記者:楊玲 原標題:購買家具當心掉進消費陷阱)

久久九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