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海棠木家具造假 自行送檢發現“貨不對板”
2017年12月,郭先生定制了一套海棠木的家具。但是安裝到位后,他總覺得跟家中已有的一些海棠木家具不太一樣,木材的紋路、顏色“不對勁”。此后,他將家具的板材送至專業機構檢測,結果顯示這并不是海棠木。
郭先生要求退貨退款,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要求家具店給予賠償。但店方對此并不認可,且認為自己才是“受害方”。
顧客:用料不對勁,送檢發現并非海棠木
據郭先生介紹,他在工業園區東明裝飾城一家名為滿堂紅的櫥柜定制店,花費4.7萬元購買家具。他確定要海棠木,當時店方提供了樣塊給他確認。
“安裝那天,我出差了。是我父母接收的。他們發了照片給我看,我當時就覺得木材紋理和顏色不對。”面對郭先生的疑問,店方承諾板材如果不對,假一罰十。
郭先生之后發現板材的厚度低于他當時與設計師確認的厚度,于是他選擇了向工商部門投訴。商家對尺寸不符做出了補償,免去了一萬多元貨款。
7月,郭先生又通過家具協會找到南京林業大學木材研究中心。經取樣鑒定,出具的檢測結果顯示,送檢樣品不是海棠木。
郭先生認為自己被騙了,應該按照相關規定“退一賠三”。“我要求退貨,商家除了退給我3.4萬元已付款外,我可以適當讓步,讓他們再賠償兩倍,也就是大約7萬元。”但店方表示,板材由木材企業提供,家具制作由供貨方承擔,他們全程并不知道板材的實際情況。
郭先生說:“店方從頭至尾沒有表示過歉意,反而認為我小心眼。對于我的要求也不接受。”
商家:板材為供貨商采購,對檢測不認可
昨天,記者采訪了滿堂紅的店長祝女士。對上述事件,她也很委屈。使用海棠木的顧客非常少,其“實我也不認得海棠木。”當時店方特意要求供貨方郵寄了一塊小樣,郭先生確認以后,雙方各保留了一半。
今年三四月間,祝女士接到了郭先生的投訴,這令她頗感意外。“板材厚度確實沒有達到他的要求,他當時跟設計師確認的,我并不知情。但提供給他的板材厚度也是符合國家標準的。”祝女士認為,店方已經做出了很大的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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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祝女士沒想到,7月份她再次被投訴了。這次對方稱確定木材不是海棠木。“這個檢測結果我是不認可的。”她認為,郭先生單方面拿去檢測,結果并不具說服力。
其實究竟是不是海棠木,祝女士也很想知道。樣板是經過顧客確認的,材料是供貨商采購的。如果真的有問題,不排除是木材企業提供的板材不對勁。祝女士認為,如果郭先生選擇走法律途徑,那么該怎樣就怎樣,店方與供貨商都不會推脫責任。
消保委:行為符合“主觀故意”才構成欺詐
市消保委調解員朱佳斌認為,檢測家具木材時,取樣是需要破壞家具的,消費者檢測過后出具的報告應當附有檢材圖片,并且在維權過程中應當提供報告原件。如果能確認原件圖片顯示的檢材確實出自商品本身,且在雙方認可的情況下,檢測報告才能作為依據。
至于是否屬欺詐,商家的侵權行為需要符合“主觀故意”,才能認定為欺詐,才符合“新消法”規定的“退一賠三”。如果消費者有證據證明家具板材與當時自己確認的樣板不符,在告知過后,商家依然堅稱用料無誤,不予解決問題,這種情況就構成“主觀故意”。如果雙方調解不成,消費者可起訴商家,并要求供貨商承擔連帶責任。
(作者:程茉 原標題:定制海棠木家具 自行送檢發現“貨不對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