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3萬定制烏金木實木家具 到貨后竟是多層實木!
烏金木被譽為“第九種紅木”,其木質結構與紅木中的雞翅木類似,任何一個切面都可以清晰地表現出木紋的美感,因此受到了很多消費者的追捧,葉先生就是其中一位。去年11月,由于新家即將裝修,葉先生在新北區長貿中心某家具城尋覓到了一套心儀的烏金木定制家具,一位年輕的導購員介紹此套家具為“烏金木實木家具”,總價值為13萬。質量滿意,價格合適,滿心歡喜的葉先生果斷訂購了此套家具,并當場支付了1萬定金。
家具示意圖
今年10月,烏金木實木家具基本已經安裝妥當,只剩下兩個抽屜板即可全部完工,按照合同約定葉先生爽快的支付了9萬,待全部結束后再支付尾款。不經意間,葉先生發現有個螺絲沒走緊,于是小心翼翼拿工具走螺絲,突然葉先生通過螺絲孔看見里面的并非都是烏金木,而是多層實木。頓時葉先生“傻眼了”,于是火冒三丈找到商家理論,商家負責人告知烏金木硬度很高,在干燥和加工的過程中,它常常會自行爆裂,對方法和工藝的要求極高,所以烏金木家具多采取實木多層制作而成,而且在價格方面如果都用烏金木實木做成,按照此套家具的品種數量計算市場價值遠不是13萬能買得到的!而面對購買前后“大相徑庭”的產品介紹,葉先生無言以對,于是找到新北消協救助,要求商家賠償損失。
收到投訴后,新北消協龍虎塘分會工作人員調查了解,當時商家的導購員是新員工,培訓不久才上崗,所以業務和溝通能力上有欠缺,提供的烏金木家具介紹不夠“全面”、“明確”。 按照現行國家標準《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GB/T3324-2008),木家具產品按構成的主要材料分為:實木類家具、人造板類家具和綜合類家具,此套“烏金木家具”外面為烏金木,里面為實木多層,實際為綜合類木家具,而店員僅介紹為烏金木“實木”,沒有介紹“實木多層”,明顯不夠“全面、明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消協工作人員認為作為一般消費者對專業木家具知識不太了解,根據當時店員介紹,他們理解的烏金木就是實木,不會是實木多層,商家的介紹引人誤解,存在一定過錯,誤導了消費。經過新北消協工作人員多次調解,商家自身也認識到對產品介紹存在的問題,最終此套家具降低3萬元出售,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縱觀家具市場,實木家具的名目繁多,難辨真假,價格相差懸殊,材質欺詐防不勝防,實木家具材質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現象時有發生。為此新北消協友情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實木家具時應該了解一些實木材質的知識,購買前通過查詢網絡或請教專業人士,對材質及其名貴程度、價格有些掌握,才能做到購買時免遭忽悠,放心購買了。
(記者:張維明 傅廣學 原標題:常州新北消協:兩字之差 市民投訴省三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