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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近7萬買家具一年了沒到齊 協商遲遲未果

導讀:
近7萬元的家具 付款后超期近1年沒到齊貨 。

近日,青島消費者于女士反映,2017年4月2日,她在位于市北區遼陽西路的富爾瑪國際家居博覽中心恒信華典家具店訂購家具,并付清了近7萬元貨款。然而,如今合同約定的到貨日已經過去近一年,所購家具不僅仍未全部到貨,到貨的家具還出現貨不對板、開裂等問題,多次協商解決未果。對此,恒信華典家具店負責人韓先生表示,于女士的家具會在5月15號之前到齊。但截至發稿,雙方對賠償問題仍未達成一致。此外,富爾瑪方面負責人王先生表示,目前接到反映恒信華典問題的客戶不止于女士一個,商場方面正在介入解決。

爆料:

近7萬元的家具 付款后超期近1年沒到齊貨

付款憑條1

付款憑條(消費者供圖)

付款憑條2

付款憑條(消費者供圖)

據于女士介紹,2017年4月2日,她在市北富爾瑪國際家居博覽中心負一樓的恒信華典家具店訂購了數件家具,并于當年4月2日和5月6日兩次付清近7萬元貨款。“原本合同約定2017年6月底之前到貨,但到目前為止,一年多了,還沒到全。”于女士說,期間出現的問題以及對方的處理態度,令她無法接受。

微信截圖

于女士與賣家微信聊天溝通記錄。(消費者供圖)

“店家第一次送貨是在去年9月份,送了兩個沙發,半張床(缺床板),一個餐桌架(缺桌面)。”于女士說,此后恒信華典一次次推后送貨時間,且部分到貨家具與選定款式不同無法接收,導致她的房子遲遲無法入住。“2017年10月底他們答復說11月中旬一定到,我就放心交費開通了暖氣,結果直到今年停暖也沒送到。”于女士說,在她持續催促溝通下,2018年4月10日對方送來了床板、餐桌面,以及第三個沙發。截至發稿,于女士表示,家具仍未到齊。此外,送來的部分家具也出現了問題,“沙發和床已經開裂。”

家具疑似開裂

家具疑似開裂。(消費者供圖)

恒信華典家具:

2018年5月15號家具到齊

對此,恒信華典家具店店長韓先生表示,“店里給于女士送的家具的型號與合同寫明的型號是完全相符的,但是對方認為不一樣,而當時的導購已經離職,無法考究,家具店只能積極處理,無償為于女士送貨回深圳進行調換,并且,期中多次打電話跟于女士進行溝通。”此外,韓先生強調,目前只有于女士一家的家具問題需要解決。“5月15號之前所有家具到貨,并且所有家具的型號都符合于女士的要求。”

而對于于女士提出的按照合同標明的“一方遲延送貨或提貨的,違約方應每日向對方支付違約部分家具貨款0.5%的違約金”進行賠償,韓先生只表示,“與于女士已經溝通好”。

賠償:

協商遲遲未果 消費者要求依約履行

承諾書

承諾書(消費者供圖)

另據了解,2018年4月2日,于女士曾收到韓先生簽字的一份承諾書,寫明:“經雙方協商賠償金額柒千元整,于2018年5月2日前匯到顧客指定帳戶。”

違約條款

買賣合同中的違約條款。(消費者供圖)

截至發稿,于女士表示,自己未收到對方任何賠償,不愿再和恒信華典店方協商。當前訴求是送余貨并按照合同規定的賠付比例進行賠償。在于女士出示的合同中,違約責任條款項下寫明:“一方遲延送貨或提貨的,違約方應每日向對方支付違約部分家具貨款0.5%的違約金”。

延伸閱讀:重慶一家具店因送貨不及時賠償了3000元

富爾瑪:

問題顧客不止一家 商場正積極介入協調解決

隨后,半島網聯系了富爾瑪國際家居博覽中心商場總經理王先生。對方表示,經收到顧客反映,在恒信華典家具店購買家具,像于女士這樣家具出現問題的顧客,不止一家。商場方面正在聯系協調,解決顧客問題。

華典家具店

5月8日,位于富爾瑪的恒信華典家具店。

對于恒信華典家具店為何會反復出現拖延送貨,王經理表示,并不清楚。“我們是管理他的,他是租我們地方。”王經理答復,商場會介入解決配貨問題,近幾天就為所有出現問題顧客訂貨,但賠償問題只能由消費者與恒信華典家具店協商。

2018年5月4日,半島網再次撥打王經理的電話,王經理稱已經跟有資料的顧客進行了聯系,現在正在走商場內部程序。5月6日,于女士告訴半島網,富爾瑪已經跟她取得聯系,并收到了她所預定的家具樣式圖片。

律師:

建議訴訟追責

針對于女士的情況,記者聯系了青島元鼎律師事務所的李瑞敏律師,李律師認為,從當前的證據來看,由于于女士簽訂合同、付款、拿到收據都是與恒信華典直接簽訂、交付的,直接責任肯定是恒信華典家具店一方。

而富爾瑪是否存在責任,需要看富爾瑪與恒信華典之間是純粹的租賃關系還是有經營上的關聯關系。“他們雙方的關系,消費者自己去問一般不會問出什么,即便問出來了,也可能存疑。”李律師表示,目前最穩妥的維權方式還是通過訴訟。“如果富爾瑪和恒信華典純粹是租賃關系,富爾瑪也有管理上的過錯責任,承擔補充責任;如果富爾瑪和恒信華典存在經營關系,需要根據他們雙方合同上責任的劃分,如果責任劃分對消費者不利,就可以主張不按合同約定,而按照法律規定。”

損失賠償方面,消費者可就違約金或者實際損失中較高的一種來追究賣方的違約責任。這個合同里違約金約定比較高,如果訴訟法官可能會根據相關情況進行調整。而實際損失需要消費者舉證證明,比如因為家具沒有到貨導致消費者一直在外租房的損失等。

最后,李律師提醒消費者,在生活中,訂購家具等金額較大的物件時,應該注意先付定金,而非全款,等到貨確認后再付全款。這樣,可以在發生違約的時候,為主張自己的權利留有更多余地。

(原作者:葛飛 原標題:花近7萬買家具一年了沒到齊 富爾瑪:正在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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