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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家具延期還貨不對板 市民去市監局投訴

導讀:
“以為找熟人做裝修靠譜,沒想到卻惹了一堆麻煩事!”近日,福建省福清市民葉先生向福清市市場監管局投訴,稱他去年10月花費5.2萬元購買定制家具用于新家裝修,誰料商家未按期交貨安裝不說,還貨不對板。

書面協議不能省

“以為找熟人做裝修靠譜,沒想到卻惹了一堆麻煩事!”近日,福建省福清市民葉先生向福清市市場監管局投訴,稱他去年10月花費5.2萬元購買定制家具用于新家裝修,誰料商家未按期交貨安裝不說,還貨不對板。

去年10月,新家正在裝修的葉先生經同學介紹在福建省福清市某家具店選購家具,由于葉先生和商家是校友,葉先生對商家較為信任,定制了價格5.2萬元的家具,并預付了定金4.7萬元,商家也承諾11月底交貨。

然而,交貨日期到了,商家卻遲遲交不出貨。交貨日期一拖再拖,整整推遲了3個多月家具才到貨。家具安裝好后,葉先生卻傻了眼:酒柜深度少了十公分,衣柜上本來要安裝中間層板的燈帶,商家卻只是在頂部安裝了一個筒燈。

葉先生認為,商家當初拍胸脯保證定制家具不會出問題,現在家具不符合要求,商家應該承擔責任。而商家卻稱,葉先生并沒有說明所要的定制家具細節,雙方簽訂的供貨協議上,僅對柜子的顏色、型號、板材做了約定,衣柜、酒柜設計圖均未進行書面確認,因此不予處理。在多次協商無果的情況下,雙方由互相信任變為相互攻擊,作為中間人的同學也無法協調解決問題。

福建省福清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接訴后,立即聯系雙方了解情況,證實商家確實拖延交貨。經調解,商家認識到未按期交貨以及經營過程中的疏忽,退還葉先生貨款1萬元,葉先生另找商家對柜體進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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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衣柜

消費提醒:

市場監管局提醒消費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實際交易中,消費者和商家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雖然口頭協議也是協議的一種,但在沒有通過仲裁部門認定的情況下,難以作為有效的證據證明交易存在的問題。消費者在進行商品或服務交易時,一定要簽訂書面合同,詳細約定相關事項。發生糾紛時可按照合同追責,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原作者:陳欽祥 原標題:定制家具延期且不符要求 經調解商家退還部分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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