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7萬買貼牌假貨 專家提示可退一賠三
購買家具實屬一門技術活,不僅要根據家庭裝修風格進行選擇相適配的樣式,還要在合適的價格區間內挑選最優質的材質。同時,風險與選擇并存,無良賣家和殘次假貨時刻縈繞周圍,讓人防不勝防。

假貨纏身屢不止
近日,合肥消費者顏先生從合肥古木林木業有限公司訂購了杭州歐盼木品有限公司的“歐盼”原木木門、門套、護墻板等,總價17萬元,安裝不到4個月,竟然大面積開裂。后通知合肥古木林公司負責人洪女士,要求其通知生產廠家杭州歐盼公司,盡快協商處理。誰知,無論是經銷商還是生產商都沒有作出回應。在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后調查發現,他買的價值17萬元的所有產品并非出自歐盼公司,而是經銷商貼牌賣的假貨。
買到假貨的不止顏先生一人,鄭州的張先生也遇到類似問題。兩年前張先生在居然之家商都店購買了一套七彩人生品牌的兒童高低床和兒童書桌,但在前段時間,卻發現書桌桌面多處開裂。隨后去找深圳七彩人生集團有限公司申請售后,卻被告知其購買的高低床,書桌、書椅非七彩人生產品。而此時,居然之家的七彩人生店已撤柜,店老板也不承認其賣的是假貨。居然之家方面決定將對張先生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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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假貨要三倍賠付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和選擇權,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如果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承擔“退一賠三”的責任。
所謂“欺詐”,就是經營者銷售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銷售的商品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的,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現場說明和演示,且不能證明自己并非欺騙、誤導消費者而實施此種行為的,經營者不以真實名稱和標記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行為。
經營者的欺詐行為,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產品出廠合格證很重要
面對家具行業層出不窮的陷阱和套路,有專家提醒消費者從兩方面進行預防。
首先就是在挑選家具時,要在一定程度上堅持己見,消費者不要被導購員的精彩話術和一些眼花繚亂的打折信息所誘惑,而要仔細判斷家具的質量,并要求賣家提供產品的出廠合格證及質保書。
其次,消費者要有強烈的維權意識,一旦遇到買到次品或假貨的情況,立刻與賣家溝通,要求換貨或者退貨,如果賣家敷衍了事不予解決,就要找當地消費者保護協會及其他維權平臺進行投訴,情節嚴重的也要學會利用法律武器捍衛自身的合法權益。當然,這也要求消費者在購買家具的時候要保留好相關購買單據,以防不時之需。
(作者:黃楊 原標題:“花17萬買的竟是冒牌家具?商家欺詐要承擔“退一賠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