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工商公布2013年木家具抽檢結果 3成木家具不合格
家具迷獲悉,昨日,廣州市工商局公布了流通領域木家具商品抽檢報告,34款產品被認定不合格,其中寶恒、富豐、華俊、喜特豪等產品被爆木工要求、柜類強度不合格,而鴻美、澳瑪、康琪尚成等13款商品還被檢出甲醛釋放量不符合標準,存在致癌危險。
廣州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甲醛釋放量是家具中較為重要的指標,消費者選購家具時,應盡量選擇刺激性氣味較小,甲醛釋放量較低的家具。同時,在使用新家具時消費者應經常開窗、開門通風,避免甲醛在室內長期積累對人體造成傷害。
據介紹,造成甲醛超標的原因可能是有些家具生產廠家采用劣質的涂料、粘合劑以及各種劣質的人造板作為家具輔料及生產工藝不合理等。所以消費者在購買家具時,不要忽視家具的“輔料”問題,同時要看清楚合同中有沒有寫清楚家具的材質,包括輔料。
以下為廣州市工商局2013年流通領域木家具商品消費提示全文:
一、抽查概況
2013年,我局委托廣州市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對在廣州市流通領域銷售的木家具商品進行了抽查檢驗,共抽取了57家生產企業生產的98款樣品。經檢驗,64款樣品所檢項目內在質量未發現不合格,34款樣品被判定為內在質量監督總體不合格,不合格率為34.7%。我局已對不合格商品的銷售者依據《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督促全市銷售者做好相同生產者相同規格(款)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對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銷售者我局將依法予以查處。
二、抽檢標準及檢測項目
本次抽查檢驗采用《商品質量監督抽查檢驗程序 具有先驗質量信息的情形》(GB/T 28863-2012)標準進行抽樣,監督總體為廣州市流通領域銷售的標稱相同生產者生產的同款商品的集合。依據木家具的國家強制性標準、商品包裝明示采用的企業標準或者企業做出的質量承諾,對甲醛釋放量、力學性能、木工要求、柜類強度、桌類強度和耐久性、桌類穩定性、椅凳類強度和耐久性、椅凳類穩定性、產品使用說明、重金屬共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三、不合格項目及其分析
本次木家具抽檢不合格率為34.7%,質量問題較為突出。主要不合格項目為木工要求、甲醛釋放量、柜類強度、穩定性和椅背耐久性、使用說明。不合格項目具體分析如下:
(一)13款樣品木工要求不合格。相關標準規定: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應進行封邊或涂飾處理;封邊、包邊處不應脫膠、鼓泡或開裂;貼面應嚴密、平整、不應有明顯透膠。檢測中發現部分生產企業生產的木家具商品,在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沒有封邊,部分木家具的人造板背板甚至沒有貼面處理。人造板非交接面不進行貼面和封邊,很容易受潮開裂造成尺寸變化,從而使家具強度和穩定性變差,降低其使用壽命;而且不進行貼面和封邊的人造板,甲醛釋放量一般比較大,容易造成家具甲醛釋放量偏高。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降低成本或對標準不熟悉,在家具不起眼的部位,不對人造板非交界面或家具背板進行封邊或貼面處理。
(二)13款樣品甲醛釋放量不符合標準要求。甲醛是一種極其容易揮發的化學溶劑,其危害影響主要表現在嗅覺異常、刺激、過敏、肺功能異常、肝功能異常與免疫功能異常等方面。人體若長期處于甲醛高濃度的環境,會有致癌的危險。甲醛釋放量是家具中較為重要的指標,消費者選購家具時,應盡量選擇刺激性氣味較小,甲醛釋放量較低的家具。在使用新家具時建議消費者應經常開窗、開門通風,避免甲醛在室內長期積累對人體造成傷害。造成甲醛超標的原因可能是:有些家具生產廠家采用劣質的涂料、粘合劑以及各種劣質的人造板作為家具輔料及生產工藝不合理等。所以消費者在購買家具時,不要忽視家具的“輔料”問題,同時要看清楚合同中有沒有寫清楚家具的材質,包括輔料。
(三)9款樣品柜類強度不符合標準要求。相關標準規定:將推拉構件抽出到特定位置,在其面板上施加特定垂直向下的力值10次,看其是否達到標準要求。本次抽檢發現,部分商品在進行推拉構件強度試驗時,出現抽屜導軌損壞,抽屜無法正常使用的情況。不合格原因是生產企業為了節省成本,使用了質量較差的導軌,或是裝配工藝有缺陷。
(四)5款樣品柜類商品穩定性項目不合格。相關標準規定:將柜類產品的抽屜拉出三分之二,并把特定垂直力施加在抽屜面板上沿中間部位,看其是否出現傾覆現象。抽檢發現,5款柜類商品試驗時出現傾覆現象,不符合標準要求。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產品設計不合理,柜類產品后背板過薄,致使抽屜拉出受到垂直施力后,重量不平衡而出現傾覆。
(五)1款樣品椅背耐久性不符合標準要求。相關標準規定:餐椅坐面施加950N的平衡載荷,靠背施加330N,并試驗特定的次數,看其是否符合標準要求。監測中發現,有1批次餐椅試驗后坐面與椅背連接螺釘出現松脫現象。椅背耐久性不合格,證明餐椅使用壽命較短。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產品設計不合理,裝配工藝有缺陷。
(六)31款商品使用說明書不合格。國家標準GB 5296.6-2004《消費品使用說明 第六部分:家具》規定:從2004年10月1日起,凡家具生產企業出售家具,必須附有《家具使用說明書》。《家具使用說明書》上要標明家具的型號名稱、適用范圍、執行標準、使用的材料、木家具的使用保養、售后服務事項及三包范圍,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聯系電話等基本情況更是必不可少。《家具使用說明書》可印制在包裝上,可以標牌的形式掛在家具上,每件家具都要附帶一份說明書。本次抽檢發現,部分商品沒有使用說明,而部分商品雖然有使用說明,但其內容有缺失。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業對標準不了解不熟悉,質量和品牌意識不夠,也不排除有部分不法企業為了逃避質量責任而故意不編制使用說明書。
四、消費提示
木家具在日常生活中被廣泛使用,消費者在選購產品時,可注意以下幾點:
(一)購買品牌好、信譽好、有一定生產規模廠家的產品。
(二)向商家索取產品的合格檢測報告。
(三)購買產品標識信息齊全(包括廠名、廠址、型號規格、執行標準號、甲醛釋放量等)并附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產品。
(四)注意產品標出的甲醛釋放量是否達到E1級要求。
(五)留意權威部門發布的商品抽查檢驗信息,不要購買本次抽檢不合格商品。選購到不合格商品時,可撥打12345、12315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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