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00元新沙發"長高"了 43厘米變成48厘米
“本想坐上新沙發舒舒服服地享受一把,不料發現越來越別扭,原來這套沙發的高度相比樣品多出了好幾厘米。”3月9日,洛龍區賈女士撥打大河報熱線反映稱,她為新房買家具,挑選了一套板木結合的沙發,沒想到送到家里的沙發跟自己體驗的樣品不一樣。當天上午,記者采訪了該沙發經銷商和洛陽市消費者保護協會的工作人員。
當天,賈女士向記者講述說,1月20日,她在龍門大道的集美家居城的元潤家具城購買了一套家具,包括沙發、茶幾、電視柜和餐邊柜,總費用1萬多元,其中沙發價格為7800元。“我前后去家具城看了七八回,最終定下了這套沙發,對款式和顏色都挺滿意,但坐上后發現沙發好像長高了幾厘米,本來沙發和茶幾、電視柜的高度都應該相協調,正常而言,跟我家茶幾高度相匹配的沙發高度應該是43厘米,現在這個沙發”長高“了,坐上去從茶幾上拿杯子、看電視都特別費勁。”賈女士說,自己測量發現家里的沙發高度是48厘米,但去商場驗證時,發現原來的樣品已被出售。
“當初購買家具時,家具城并未提供銷售合同,只在交費后提供了收據,上面標注有品牌和型號,但未標注寬、高等具體數字。”賈女士說,沒想到現在維權這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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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不存在發錯貨號的情況,將負責改造茶幾來匹配沙發
隨后,記者聯系到集美家居城的元潤家具城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這類商品一般都不簽銷售合同,這是由廠家統一生產的沙發,一款只有一個型號,不存在發錯貨號的可能,目前雙方正在協商中,如果賈女士同意,我們將負責給賈女士家的茶幾加高,使沙發和茶幾高度符合其習慣。”
據了解,昨日上午在記者和賣家溝通后,該銷售商就去賈女士家重新測量了沙發和茶幾的高度,并和賈女士商定通過墊高茶幾的高度來匹配沙發的高度。銷售方建議,等廠家的另一批樣品送達后,會再次進行測量,弄明白情況出在哪里。
對此,洛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標準化科的科長劉延慶表示,根據國家規定的家具國家標準尺寸,如果桌椅高度搭配得不合理,會直接影響著人的坐姿,不利于使用者的健康,國標規定單人沙發座面的高度應在36厘米至42厘米之間,過高就像坐在椅子上,感覺不舒服;過低,坐下去站起來就會感覺困難。“但是現在的沙發制造商可能會根據購買者的個性要求來制定沙發尺寸。”劉延慶說,這就難免會出現糾紛。
3月9日,洛陽市消費者保護協會的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購買這類靈活度較高的商品應該做到以下三點。首先,買家具前要測量并記錄好家里客廳等地方的尺寸,做到心中有“數”,去購買沙發時隨時攜帶以作參考。再者,購買商品時,消費者應要求銷售方記錄好沙發的顏色、規格型號,還要記清楚寬深高等數據,避免成品跟樣品有過大誤差,也為日后維權提供可靠證據。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家具城的大賣場,建議市民一定要將錢交到服務臺,切忌圖便宜和商家進行私下交易。因為將錢交到大賣場后,就意味著消費者也和大賣場形成購銷關系,日后一旦維權會相對多一重保障。
(原標題:新沙發“貨不對板”消費者鬧心維權 記者文喜洋)